中国美术学院关于做好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2011-05-25 20:38:50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浙江省《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做好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进一步增强对深入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金库”治理工作。胡锦涛主席、中纪委贺国强书记今年以来分别在中央纪委第四、第五、第六次全会以及国务院第三次、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也均对进一步治理“小金库”工作作出了重要讲话和工作部署。
根据中央和省关于贯彻落实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院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有关精神,充分认识继续深化“小金库”治理工作重要意义,克服畏难情绪,打消厌战思想,杜绝应付现象,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形成“小金库”治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学院“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机构与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和调整领导机构和部门相关成员,学院财务、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明确责任分工,注重协调配合,形成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总结实践经验,把握工作规律,扫除工作死角,认真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小金库”治理工作。
三、全面复查,加大“小金库”治理工作力度。
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是在自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全面复查。各部门、各单位要统筹安排,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以责任促落实、以责任保成效,切实抓好“小金库”治理工作,形成层层负责、环环相扣、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在自查基础上对2009年和2010年本部门的“小金库”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复查,自查、复查面要达到100%。
在自查、复查过程中,学校和各部门、各单位重点关注应纳入而未纳入“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以及组织过自查自纠但不重视、走过场的情况。本次自查、复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于6月10日前将签署的《“小金库”治理工作责任承诺书》、自查、复查工作情况、与《“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一并报院“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划财务处)。
院“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单位自查、复查情况,结合我院日常管理情况和去年自查、重点检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抽查,重点抽查面不低于30%。并在此基础上,认真梳理和分析近年来我院在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采取措施,积极纠偏,以良好的工作姿态迎接上级部门下一阶段的督导抽查和整改落实。
四、严格执法,进一步加大责任追加力度。
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以及严惩顶风违纪行为的政策。在本次全面复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死角,各部门、各单位要有清醒的认识,予以高度重视;学校对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特别是顶风违纪的,要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严格的原则,依法严肃处理。
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严格执行《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列>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文件,落实对相关责任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追究。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五、深入发动,继续认真办理“小金库”问题举报事项。
学院“小金库”治理工作机构和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扩大宣传,发动群众举报,做好举报事项查处的跟踪、落实和反馈工作,按照《“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兑现奖励。要做好对举报人的保护工作,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做好举报材料、举报人信息的管理、防范和及时制止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六、注重预防,标本兼治,进一步建立健全“小金库”长效机制。
根据中央和省《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的要求,我院本次全面自查和复查“小金库”治理工作,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要把“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与加强作风建设、加强纪检监察、财政监管、审计监督、行业监督等日常监督工作相结合,突出重点,强化治理;同时要把加强制度建设和加大制度执行力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作为全年的根本任务积极推进。
附件一:《“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
附件二:《“小金库”治理工作责任承诺书 》
中国美术学院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