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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反腐倡廉建设的通知

2011-11-25 14:45:34

各系、部、处、室、馆(社)各分院:
  省纪委、省监察厅日前发出通知,对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反腐倡廉建设作出部署,要求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过一个和谐、廉洁、文明、祥和的节日。
  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元旦、春节,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加强艰苦奋斗和廉洁自律教育,把节日期间易发、多发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加强监督,努力使各级领导干部成为廉洁从政的表率、推进和谐社会的模范。
  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大力提倡勤俭节约之风,坚决反对奢侈浪费行为,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用公款互相吃请,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活动;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驾驶公车;严禁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禁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严禁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严禁违反规定组织达标评比、考核奖励和节日庆典活动。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切实担负起领导职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中国美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