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院审计工作的主要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全省审计工作会议、教育内审会议精神,围绕学院2014年中心工作,认真履职、从严监督,科学审计、讲求实效,着眼全面、突出重点,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自身建设,审查和评价单位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为我院持续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提供保障。2014年计划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组织落实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召开首次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对我院审计工作的领导,推动审计工作的联动协作,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监管合力,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审计工作的法规、制度,强化审计工作。
二、强化重点审计环节,切实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1、继续开展部门预算执行与财务决算审计。促进校本级、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加强、规范预算管理,保证预算有效执行,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制度的意见》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自查的通知》,结合部门预算执行与财务决算审计,开展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自查工作。重点关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会议费和培训费使用情况、举办节庆、搞形象宣传活动等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规范津补贴情况,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2014年计划在全院公务支出公款消费自查的基础上,对公共艺术学院2013年部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2、深入开展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认真执行《浙江省高等学校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和《中国美术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加大中层干部审计的覆盖面,加大在重大经济决策及效果、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及执行情况等方面的审计力度,实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经济责任相结合,以逐步向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为主的方向发展。
2014年拟根据组织部委托,选择适当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首次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3、加强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审计。继续执行2万元以上工程决算未经审计不得财务结算的必审制度,继续做好学院基建工程及维修、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加强对委托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同时,按照《浙江省高等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对基建项目进行跟踪审计,规范建设过程管理,节约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
2014年拟完成民艺馆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并组织开展对符合要求的其它基本建设工程进行跟踪审计。
4、加强对科研经费、专项资金的审计。落实《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政策 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浙教高科【2012】16号)和《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科技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若干意见》(浙财教【2012】29号)要求,重点对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省高校创新团队等学科建设类、创新团队类科研经费的审计,加强和规范我院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
5、做好下属单位财务收支审计。促进各单位财务管理规范有序,
促进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理顺管理机制,堵塞管理漏洞,防范经营风险。同时加强合同审计,以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规范经济活动秩序为目的,逐步加大事前、事中控制,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进行审核,加强制度约束和程序控制,严防经济合同风险。
2014年计划安排风景设计研究院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计划对中德学院2013年度经济责任目标管理协议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三、进一步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以“倡导节约型校园建设”和“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为客观导向,选取领导关心、师生关注、利益涉及面广的项目深入开展审计调查,为领导决策和系统内部加强管理提供有价值的审计调查报告和相关管理建议。
2014年计划安排对2013年度招生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四、加强审计整改督查工作,推进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
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2】95号)精神,逐步建立审计整改工作督查机制和问责制度,改变一些部门对审计整改认识不足,重审计、轻整改等现象的存在,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意识,认真采纳审计建议,规范学院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
五、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内部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
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建设,着力培养审计业务骨干,推进复合型审计人才建设。重视后续教育,加强审计人员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鼓励审计人员参加有关审计课题研究,发表专业论文,切实提高审计人员法制观念和审计技能,分期派员参加省内审协会组织的内审人员培训。
中国美术学院审计室
201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