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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治理专项工作的通知

2014-09-16 00:16:00

                                                               国美院发〔2014〕125号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治理专项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32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中国美术学院“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国美院发〔2014〕101号),现就做好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治理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方式

  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治理专项工作以自查与抽查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自查过程中,学校和各部门、各单位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的情况,应纳入而未纳入学校账户属“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的情况以及往年组织过自查自纠但不重视、走过场的情况。本次自查过程中如发现各种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清理、整改纠正,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于9月20日下班前将签署的《“小金库”治理工作责任承诺书》、自查工作情况与《“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一并报院“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划财务处)。

  院“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单位自查情况,结合我院日常管理和往年自查、重点检查情况,不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抽查。

  二、 工作时间

  自查阶段:2014年9月12日——9月20日

  抽查阶段:2014年底

  请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担负起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认真抓好本部门本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治理专项工作,对本部门、本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负起完全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纪监审室87164623,网上举报窗口:jjs@caa.edu.cn 

  计划财务处87164625

  中国美术学院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