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据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浙江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和《浙江省教育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中国美术学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中国美术学院委员会
中国美术学院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