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教育收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根据《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好2014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419号)、《浙江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厅际办函〔2014〕1号)以及教育部有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国美党发〔2014〕7号)的要求,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乱收费”、师德师风建设等情况的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院各部门、各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一)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情况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2、健全内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情况;
3、合作办学、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职称评定、教师招聘、基建工程等方面的情况;
4、“党务、校务、信息”三公开情况;
5、教育“阳光工程”实施情况;
6、信访举报处理情况;
(二)规范教育收费情况
1、是否存在教育乱收费情况(培训收费、招生收费、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等);
2、是否存在招收插班生以及收费情况;
3、其他服务性收费情况。
(三)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1、落实教育部“七条规定”、“六个严禁”情况;
2、严格教师教学纪律情况。
三、检查安排
1、部门自查 (12月10—15日)
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对照上述有关文件、制度规定,对本部门、本单位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收费、师德师风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在认真梳理的基础上,将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其中教育收费情况填写自查表),于2014年12月15日前上报纪监审室。
2、组织检查(12月16—19日)
学院将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由有关部门牵头,针对以上三方面
内容,分组开展专项检查。
3、整改落实。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并制定长效机制。对查实的违反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学院将严格执纪问责。
中共中国美术学院委员会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