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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综合检查的通知

2014-12-11 11:31:00

  
各部门、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教育收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根据《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好2014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419号)、《浙江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厅际办函〔2014〕1号)以及教育部有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国美党发〔2014〕7号)的要求,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乱收费”、师德师风建设等情况的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院各部门、各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一)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情况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2、健全内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情况;
    3、合作办学、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职称评定、教师招聘、基建工程等方面的情况;
    4、“党务、校务、信息”三公开情况;
    5、教育“阳光工程”实施情况;
    6、信访举报处理情况;
    (二)规范教育收费情况
    1、是否存在教育乱收费情况(培训收费、招生收费、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等);
    2、是否存在招收插班生以及收费情况;
    3、其他服务性收费情况。
    (三)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1、落实教育部“七条规定”、“六个严禁”情况;
    2、严格教师教学纪律情况。
    三、检查安排
    1、部门自查 (12月10—15日)
  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对照上述有关文件、制度规定,对本部门、本单位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收费、师德师风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在认真梳理的基础上,将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其中教育收费情况填写自查表),于2014年12月15日前上报纪监审室。
    2、组织检查(12月16—19日)
    学院将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由有关部门牵头,针对以上三方面
内容,分组开展专项检查。
    3、整改落实。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并制定长效机制。对查实的违反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学院将严格执纪问责。

 


                               中共中国美术学院委员会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