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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纪检监察学会2015年工作要点

2015-04-17 14:29:00

  本年度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加强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研究,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学术交流与合作,切实提高纪检干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推进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实践创新,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加强研究成果应用

  (一)组织开展反腐倡廉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当前反腐倡廉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密切关注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以解决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实际问题为出发点,组织学会会员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反腐倡廉建设的新途径、新办法;积极主动与教育部、省纪委、省教育厅、省教育纪工委调查研究项目对接,组织开展项目的论证和调研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二)组织开展课题研究。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发展需求,制定《2015年浙江省教育纪检监察学会课题指南》,组织动员各会员单位、会员围绕指南,开展课题研究,撰写理论文章。加强对年度立项课题的管理,对于专业性较强的课题,联合相关单位、学校和机构共同开展,提高研究成果质量。

  (三)组织研究成果评选推广工作。组织开展评比工作,评选一批优秀纪检监察研究成果,在学会年会、研讨会上进行交流。注重总结推广反腐倡廉研究成果,切实加强研究成果在实践中的应用。积极向各级报刊、网站推荐优秀调研成果,促进研究成果向社会资源转化,提高学会影响力。

  二、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学术交流与研讨

  (一)组织召开学会年会和专题研讨会。发挥学会平台和桥梁作用,组织开展学术交流研讨会及其他形式的交流活动,活跃学术气氛,提高学术水平;组织开展各类专题调研、合作研究、会员座谈等,加强学会会员单位、会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举办专题研讨活动,邀请省内外纪检监察学术组织、相关学术机构、廉政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关心廉政理论研究的领导参加,交流学术成果,开展合作研究。

  (二)组织对外交流合作。积极组织与其他省级教育纪检监察学会的学术联络及其他研究组织的交流工作,适时组织学习考察活动,到具有创新经验和做法的地区考察学习,开阔视野,创新思路,拓宽理论研讨的途径和方法。

  三、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提升工作业务水平

  (一)科学规划教育培训工作。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编制培训计划,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合理设置培训课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培训重点和内容,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组织开展理论政策和业务技能培训。拟组织3-4期高校和地方纪检干部培训班。加强对反腐倡廉形势任务、方针政策、重要决策部署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交流,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提高各会员单位、会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加强学会自身建设,做好宣传联络工作

  (一)加强学会组织建设。认真学习和执行国家关于加强社会团体管理的法规政策,规范各类学会活动。把加强学会管理与做好服务结合起来,保障会员权利,增强学会组织的凝聚力。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各项制度,制订理事会、会长会议和秘书处工作规程,加强条件保障,做好学会日常工作。

  (二)科学规划本届学会工作。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谋划本届学会工作,在认真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学会五年工作规划。

  (三)做好宣传联络工作。加强与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教育厅以及中国监察学会教育委员会、省监察学会等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自觉接受业务指导;加强与相关学会的联系和交流,提高学会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做好学会对外宣传工作,调研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建设学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