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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行新一届中层干部集体廉政谈话

2015-07-09 17:06:00

  7月8日,我院举行新一届中层干部会议,会上,党委书记钱晓芳和院长许江与全体中层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纪委书记孙旭东对新一届中层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并作“三严三实”专题党课,要求全院党员干部守纪律、有担当,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好表率。

  孙旭东指出,开展廉政谈话是纪委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措施,是我院中层干部换届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体现了学院党委对广大中层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的关心和爱护,体现了“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的原则。孙书记从一名中层干部应当承担的责任和必须遵守的纪律角度,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要强化责任,敢于担当。各党总支(支部)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工作,党总支(支部)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和研究,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精神,经常性的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措施,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规定,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教学、科研和其他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同时,各位中层干部在实际工作中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院党委和纪委在年底将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履行情况将开展监督检查。

  二要作风民主,接受监督。作为部门领导班子,要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民主决策,落实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作为中层干部本人,要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于律已,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切实改进思想和工作作风。

  三要守纪律,讲规矩。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名人民教师,就必须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孙书记结合学校实际和平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公务纪律、生活纪律、社交纪律等方面对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纪律进行了详细阐述。

  通过此次党课,进一步提高了中层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作为一名中层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职责和廉洁自律的准则,进一步增强了中层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从而以更好的精神状态为学院完成“十三五”建设和发展目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