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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15-11-04 16:10:00

  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精神,我院迅速掀起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热潮。

  院党委班子进行专题学习,认真研读《准则》和《条例》全文,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展开深入讨论。会议认为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集中全党智慧、凝聚思想共识、吸取历史经验、尊重前人智慧,体现了继承与创新的统一;遵循正确方向、把握有限目标,体现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理论成果,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

  在10月27日—29日处级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专题集中轮训期间,学院组织全体中层党员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学院党委书记钱晓芳在轮训动员会上,强调了学习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的重要意义,她指出,全院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在高校进行党章党规党纪专题轮训的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重视党章党规党纪对党员义务、权利以及责任的规定;要充分利用本次集中学习的机会,加深对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新修订的《准则》与《条例》的理解和认识;要将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注重学习效果,要充分展示学习成果,做到“理论武装,意识增强,心灵净化”,能“心有所悟,学有所成”。院纪委书记孙旭东希望全体处级党员干部要将党章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落实责任,一要将党章作为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全面理解党章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作为党员干部的自觉;二是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别人遵守的自己先遵守,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三是各总支书记要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抓好本单位普通党员的学习教育,建好学习制度;要严格要求,自觉监督,防患于未然;要敢抓敢管,以“我不得罪人谁得罪人”的勇气开展工作。

  与会的党员领导干部通过辅导报告、集中自学、分组讨论、撰写学习体会等方式,围绕党章和《准则》与《条例》开展认真学习,大家以非常认真的态度投入到学习中,普遍觉得入党多年再次接受党章党规党纪专题教育很受触动、很有收获;对新形势下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的极端重要性,对依规管党治党的基本要求,对在党忧党、在党言党都有了新的认识。

  根据学院党委部署,学院各党总支将组织所在单位的师生党员进行《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力求将新的党纪党章贯彻到具体工作、学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