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院纪委委员的作用,深入推进我院各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上级纪委的部署与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在《中国美术学院纪委委员联系制度(试行)》的基础上,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的
院纪委委员通过联系基层单位,及时了解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倾听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指导、督促、帮助基层单位加强和改进工作,推动全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工作职责
(一)了解、督促并反映所联系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政的决定、决议以及遵守党纪政纪、院纪院规的情况。
(二)指导、监督所联系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别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推进科学管理、民主决策,落实“党务公开、院务公开、信息公开”,提高制度执行力。
(三)参加所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共同分析、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督促联系单位抓好整改。列席所联系单位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述廉会等重要会议,了解和掌握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四)了解、掌握所联系单位领导干部遵纪守规、廉政勤政的情况,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早反映、早制止;对师生员工的举报和申诉,对重要的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院纪委汇报。
(五)参与对所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与考核。
(六)经常性地联系和指导所联系单位的纪检监察网络成员,沟通情况,研究问题,推进工作。
(七)参与有关调查研究活动,向院纪委或联系单位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
(八)完成院纪委领导交办的其他联系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纪委委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守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带头遵纪守规,自觉维护学院纪委的良好形象,切实推进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
(二)各联系单位的党政领导要重视支持院纪委委员联系工作,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动接受指导和监督。
(三)院纪委不定期召开会议,交流纪委委员和基层单位的联系工作经验,了解掌握联系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并适时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
四、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共中国美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