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院审计工作的主要思路是贯彻落实全省审计工作会议、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服务学院2016年中心工作、促进学院各项制度落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重点,突出审计重点,提高审计质量,落实审计整改,强化自身建设,为维护学院利益、预防职务犯罪、规范财务管理发挥审计工作独特的作用。
一、健全审计工作制度,运行联动协作机制
召开年度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对我院审计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审计工作的法规、制度,推动审计工作的联动协作,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监管合力。
二、强化重点环节审计,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1、继续开展部门预算执行与财务决算审计。促进校本级、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加强、规范预算管理,保证预算有效执行,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制度的意见》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自查的通知》,结合部门预算执行与财务决算审计,开展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自查工作。重点关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会议费和培训费使用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规范津补贴情况,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2016年,安排1-2个教学单位(二级学院、系、部)进行2015年部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2、深入开展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认真执行《浙江省高等学校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和《中国美术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实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经济责任相结合,加大中层干部审计的覆盖面,加大在重大经济决策及效果、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及执行情况等方面的审计力度。
2016年,开展中层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根据组织部委托,开展3-5名中层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3、加强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审计。加强对委托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同时,按照《浙江省高等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对基建项目进行跟踪审计,规范建设过程管理,节约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
2016年,继续做好学院基建工程及维修、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继续开展对中国国际设计博物馆、南山学生公寓等建设工程的跟踪审计。
4、加强对科研经费、专项资金的审计。落实《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浙教高科【2012】16号)和《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科技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若干意见》(浙财教【2012】29号)和其他专项资金的相关管理要求,加强科研经费、专项资金的审计,规范我院科研经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2016年,开展对学院科研经费、重点学科等专项资金的审计。
5、做好下属单位财务收支审计。促进各单位财务管理规范有序,促进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理顺管理机制,堵塞管理漏洞,防范经营风险。
2016年,对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全资下属企业、后勤服务总公司等进行一次全面的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三、开展审计调查,提高专项监管水平
以“倡导节约型校园建设”和“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为导向,选取领导关心、师生关注、利益涉及面广的项目深入开展审计调查,为领导决策和加强管理提供有价值的审计调查报告和相关管理建议。
2016年,对全院资源性收入情况进行一个专项审计调查。
四、加强审计整改督查,推进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
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2】95号)精神,逐步建立审计整改工作督查机制和问责制度,改变一些部门对审计整改认识不足、不重视整改的现象,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意识,认真采纳审计建议,规范内部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要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单位负责人的重要依据。
五、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内部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
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建设,着力培养审计业务骨干,推进复合型审计人才建设。重视后续教育,加强审计人员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鼓励审计人员参加有关审计课题研究,发表专业论文,切实提高审计人员法制观念和审计技能,分期派员参加省内审协会组织的内审人员培训。同时,要不断增强党性原则和纪律观念,树立认真负责的审计精神,把作风建设和廉政规定落到实处,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