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国美术学院廉政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中国美术学院2017年审计工作要点

中国美术学院2017年审计工作要点

2017-05-19 10:12:00

  2017年,我院审计工作以服务学院中心工作、促进学院各项制度落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重点,结合去年省委巡视组和省教育厅校办企业专项审计整改意见,着力健全和落实各项审计制度,提高审计质量,做好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迎审工作。落实审计整改,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为维护学院利益、促进学院改革发展、预防职务犯罪、规范财务管理等发挥审计监督应有的作用。

  一、完善审计工作机制,提高联动协作效率

  1、根据省政府、省审计厅和省教育厅精神,我院将进一步落实行政“一把手”直接分管审计工作,纪委书记协助院长分管审计工作的规定。在学院党政领导下,对本院和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职权。

  2、加强审计工作的宣传,提高对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组织学习传达有关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掌握最新政策规定,邀请上级部门领导来校作内审工作辅导报告,形成理解、支持并积极配合、参与审计工作的良好氛围。

  3、召开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审计工作的法规、制度要求,研究讨论年度审计工作的主要事项,提高审计工作联动协作效率,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监管合力。

  二、强化重点环节审计,落实审计监督职能

  1、继续开展部门预算执行与财务决算审计。促进校本级、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加强、规范预算管理,保证预算有效执行,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重点关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会议费和培训费使用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规范津补贴情况,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2017年,对2个部门(单位)近三年的部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2、组织开展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认真执行《浙江省高等学校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和《中国美术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实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经济责任相结合,加大在重大经济决策及效果、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及执行情况等方面的审计力度。

  2017年,根据组织部委托,对3名中层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3、加强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审计。继续执行2万元以上工程决算未经审计不得财务结算的必审制度,继续做好学院基建工程及维修、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加强对委托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同时,按照《浙江省高等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继续开展对中国国际设计博物馆、南山学生公寓等建设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和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准备。规范建设过程管理,节约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

  4、加强对科研经费、专项资金的审计。落实《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浙教高科【2012】16号)和《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科技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若干意见》(浙财教【2012】29号)以及其他专项资金的相关管理要求,加强科研经费、重点高校建设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规范我院科研经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5、做好学院下属有关单位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工作。促进有关单位财务管理规范有序,促进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理顺管理机制,堵塞管理漏洞,防范相关风险。完成对浙江国美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原法人的离任审计工作。

  6、做好省教育厅委托的审计工作。根据教育厅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将选派审计干部参加教育厅组织的省重点高校专项建设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工作。

  三、层层落实责任,做好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迎审工作

  2017年,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委托,省审计厅将组织对中国美术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并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和所在单位认真做好审前自查、审中配合和审后整改工作。

  1、做好经济责任审计迎审工作,成立经济责任审计迎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布置迎审任务,进行审前资料准备,认真开展审前自查工作。

  2、思想上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计划财务处、校园建设和管理处、研创处、资产经营总公司、纪监审室等职能部门要加强指导,共同协作做好审中配合和审后整改工作。

  四、加强审计整改督查,推进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

  1、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2】95号)精神,逐步建立审计整改工作督查机制和问责制度,提高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采纳审计建议,规范内部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要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单位负责人的重要依据。

  2、2017年将继续加大督查力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推动审计整改建议的落实,并举一反三,加强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的宣传,开展案例警示教育,避免审计查证问题的再次发生,促进全院各单位建立长效机制,规范财务管理。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监管水平

  1、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审计人员业务水平,推进复合型审计人才建设,加强审计人员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鼓励审计人员进行审计课题研究,切实提高审计人员法制观念和审计技能。通过联合审计、委托审计等方式,提高审计质量,缓解审计力量不足问题,确保各类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2、抓好审计作风建设。审计人员要不断增强党性原则和纪律观念,树立认真负责的审计精神,落实中央、省委有关作风建设规定以及《浙江省教育审计工作廉政规定》。保持高尚的职业操守,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