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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美术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要点

2019-06-18 10:58:40

  2019年,我校内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本年度全省教育内部审计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继续以服务学校省重点高校建设和“双一流”高校建设为重点,以促进教育政策落实和助推“清廉国美”建设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对内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内审工作制度,完善内审工作机制,提高内审质量,强化审计整改,发挥审计“利剑”作用,积极维护学校利益、防范化解风险,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制度落实,推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一、完善内审工作机制,加强党对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

  1、进一步完善学校内审工作机制。不定期召开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及审计工作协调推进会议,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审计工作的法规、制度要求,提高审计工作联动协作效率,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监管合力,转变内审工作理念,积极推进内审工作转型升级。树立预防为先的理念,强化问题风险导向,探索内部审计与内控风险管理相结合的审计方式。

  2、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指导。根据省政府、省审计厅和省教育厅等上级有关审计工作精神,在学校和上级党委、纪委的领导下,明确院长负责审计工作。学校审计室对学校本级和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职权。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向学校党委、纪委报告审计重大事项。加强审计工作的宣传,提高对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组织学习传达有关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掌握最新政策规定,邀请上级部门领导来校作内审工作指导,使大家理解支持并积极配合参与我校审计工作。

  

二、强化审计监督职能,严格规范保质保量做好各项内审工作

  1、继续开展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促进学校本级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加强、规范预算管理,保证预算有效执行,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重点关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会议费和培训费使用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津补贴发放情况,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2019年开展对影视动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研工部(研究生处)3个部门(单位)的部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2、深入开展中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认真执行《浙江省高等学校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浙教审【2013】121号)和《中国美术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国美党发【2012】28号)文件精神,注重加大在重大经济决策及效果、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及执行情况等方面的审计力度,认真组织做好2019年中层干部换届后的相关离任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2019年根据组织部委托,开展对17名中层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3、组织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及其他专项审计工作。以“倡导节约型校园建设”和“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为导向,选取领导关心、师生关注、利益涉及面广的项目开展审计调查,为领导决策和加强管理提供有价值的审计调查报告和相关管理建议。认真做好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开展的其他专项审计工作。

  2019年完成对学校实验室建设经费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艺术设计职业技术学院停止办学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党费专项审计。

  4、加强基建、维修改造、搭建等工程类项目结算审计。继续执行2万元(含)以上(标准待相关文件修订后根据情况调整)工程项目结算未经审计不得财务结算的必审制度,继续做好学校基建、维修改造、搭建等工程类项目结算审计,加强对委托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同时,按照《浙江省高等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浙教审【2013】121号)要求,对投资估算200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

  2019年在做好日常的维修改造、搭建等工程类项目结算审计的同时,组织开展对良渚校区一期和象山生活区二期工程的跟踪审计工作,把学校基建工程概算审核和控制监督纳入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规范建设管理,节约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

  5、加强对科研经费、专项资金的审计。落实《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浙教高科【2012】16号)和《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科技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若干意见》(浙财教【2012】29号)以及其他专项资金的相关管理要求,规范我校科研经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2019年加强科研经费、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省重点高校建设和“双一流”高校建设项目等专项资金审计。

  6、做好学校下属独立法人单位的审计监督工作。积极落实省审计厅、教育厅等上级单位有关我校下属独立法人单位的审计整改要求,认真履行对下属独立法人单位的审计监督职责。促进相关独立法人单位理顺管理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防范化解风险,规范财务管理。

  7、积极配合上级单位做好各项审计、检查工作。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浙江省审计厅、浙江省教育厅等上级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专项审计、检查工作。做好相关审计整改的反馈工作。

  

三、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形成工作闭环,加大审计成果运用力度

  1、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2】95号)、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系统审计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教审【2018】45号)精神,完善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审计整改工作督查机制和问责制度,提高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实行审计整改“销号制”,继续加大审计整改工作督查力度。

  2、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推动审计整改建议的落实,并举一反三加强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的宣传,开展案例警示教育,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促进全院各单位建立长效机制,规范财务管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采纳审计建议,规范内部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发挥新的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联动协作机制,结合全面从严治党、评估评审、干部任用、资金分配等工作,把审计结果作为考核、评审、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形成审计监督合力。

 

四、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多措并举积极创造审计工作好氛围

  审计人员要不断增强党性原则和纪律观念,树立认真负责的审计精神,落实中央、省委有关作风建设规定以及《浙江省教育审计工作廉政规定》,学习《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保持高尚的职业操守,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着力提升审计人员业务水平,推进复合型审计人才建设,加强审计人员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鼓励审计人员进行审计课题研究,切实提高审计人员法制观念和审计技能。通过联合审计、委托审计等方式,提高审计质量,缓解审计力量不足问题,确保各类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校实际,探索委托会计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办法,研究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对项目实施过程、审计质量和廉政纪律等进行考核。进一步理顺关系、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各项审计工作的开展,配足配强审计机构和人员,按需足额安排审计专项经费,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营造内部审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中国美术学院审计室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