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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2013-05-15 17:29:00

中共中国美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纪委书记:孙旭东

 

  纪委副书记:陈燕屏  

 

  委员:孙旭东、陈燕屏、陆晓妹、金如会、李都金、杨振宇、金琤、丁红旗、文涛 

  纪监审办公室:陈燕屏、章维镇、杨   荻、何佳敏、童丽娟

 

  院纪检监察工作网络成员:

  周宝松  李   燕   王   益  韦   乐  毛建波  章小平  俞   坚

      陈庆淳  王晓奋  鲍海心  宗跃安  朱   甜  韩   璐  沈乐平

      章晓明  辜居一  俞利英  李振鹏  杨振宇  王其全  金一波

      朱卫东  陈   肇  韩   阔  李   梅  吕伟军  康   胤  于振平

      朱东高  徐文荣  项亚量  韦海洋  许巧巧

 

纪检岗位工作职责:

 

  1、参加对我院党的组织和党员在党章范围内的监督检查,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2、参加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落实的监督检查,协助搞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支持各级领导合法行使职权,当好参谋。

 

  3、参加对党员及党员干部的考评工作和对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4、受理党员的申诉和群众对党组织及党员的控告与检查,坚持原则,秉公执纪。

 

  5、反映违纪线索和群众议论的“热点”问题,针对倾向性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6、密切联系群众,做广大党员的知心人,保护党员的合法权益,为学院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7、协助搞好党风党纪教育,弘扬正气,为端正党风而努力。

 

  8、抓好自身思想、业务建设,加强学习研究,适应新形势,并对支部纪检进行业务指导。

 

  9、按照院党委和纪委的工作部署,制定纪检工作计划,总结和上报有关工作情况。

 

  10、协助监察岗位有关工作,处理办公室的其他有关工作。

 

监察岗位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

 

  2、监督检查学校的决议、决定、规章制度在校内各部门的贯彻执行情况。

 

  3、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4、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学校的决议、规章制度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对监察对象提出处理建议。

 

  5、协助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的教育。

 

  6、参加学校对监察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

 

  7、制订监察工作计划,总结和上报有关工作情况。

 

  8、办理上级监察机关和院领导交办的任务。

 

 审计岗位工作职责:

 

在院领导、纪监审办公室主任领导下,对本院和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职权,其主要职责是:

 

  1、对预算内外资金的执行情况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2、对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收支和投资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3、对外汇收支计划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4、对院内发生的经济往来关系,签定的经济合同、承包合同的合法化及其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5、对内部承包单位的资财和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评议。

 

  6、对本院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对本院和所属单位的会计报表、决算的真实、正确、合规、合法性进行审计并签署意见。

 

  8、参与研究制定本单位经济方面的规章制度。

 

  9、办理上级审计机构和院领导交办的审计事项。

 

  10、接受组织、人事部门委托对有关中层行政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11、协助监察岗位有关工作和处理办公室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