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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棵树牵出腐败窝案:“天价”榕树背后的隐秘

2012-02-27 08:40:29

--广西防城港市绿化腐败“窝案”追踪
         一棵市场上卖两三万元的普通榕树,在账面上的身价高达10万余元;一项60多万元的城市绿化工程,支付款项时却摇身变成150多万元……近日,原广西防城港市园林管理处主任、两名副主任及一名会计因在园林绿化工作中有贪污、受贿和职务侵占等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这起腐败窝案作出一审判决。
         一棵树如何牵出一起腐败窝案?在目前各个城市都在加大园林绿化工作力度的情况下,动辄成百上千万元的绿化资金应如何监管?
         一棵普通榕树账面价格逾10万元
         “一棵市场上卖两三万元并非名贵树种的榕树,账面单价竟然高达10万余元。”2010年6月,防城港市“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对该市园林管理处进行专项检查时,一张采购7棵大榕树的发票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工作组立即派人员前往发票开出地调查核实,收款人称自己是防城港市园林管理处主任赵莉萍的同学,发票应其要求虚开的,发票反映的业务根本不存在。
         调查信息反馈到防城港市检察院后,检察院随即介入调查。赵莉萍等利用职务便利,虚列开支套取公款等违法违纪行为随即暴露:
         2008年8月,在市中心绿化种植工程中,赵莉萍和包工头串通虚开发票。一项实际支付60多万元的绿化工程,园林管理处提取了工程款153.7万元,除去开票税金等费用,套取了78.1万元。
         2009年,园林处购买盆花装点街道。原本12万余元的购花款,赵莉萍却要求加大发票金额到28万元,虚开的15.84万元转入了赵的个人账户。
         2010年春,对街道枯死的树木进行更换补种时,每株21元的垂叶榕被虚开为每株50元,仅此一项套取公款3.6万元。
         ……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在公诉机关指控的其他10起贪污事实中,赵莉萍等作案手法基本一致。从2008年至2010年,赵莉萍亲自或指使下属向花木供应商提出虚高单价,采用虚开发票的形式套取工程款,伪造购销合同和苗木清单,再指使园林管理处出纳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付款。“供应商收到货款后,扣除实际货款后,余款汇入赵莉萍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采用这种方式,园林管理处共套取公款170余万元。”
        近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赵莉萍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因11次贪污公款170余万元、受贿3.8万元、侵占公司财产数额巨大,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副主任何某共同贪污58.9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4万元。
        绿化衍生的“黑色利益链”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苗木特别是古树名木个体差异性非常大,又具有唯一性,无法做到由物价部门统一定价。一些城市的政府部门以地面以上1米左右的树木胸径为指标制订指导价,但树木枝丫支数、树冠形状、树高等都难以做出统一的指标,导致价格随意性很大。“同一种树木、同样的胸径,树冠为半冠的树的价格可能就只有树形较好全冠树价格的一半,定价就看树形好看不好看,很难有统一标准。”
        业内人士说,由于城市绿化的巨大需求,银杏、桂花、红豆杉、香樟等名贵树种奇货可居,这样的“大树进城”不仅破坏了农村的生态,导致大量的古树名木在迁移中死亡,还滋生出一条“黑色利益链”。
        业内人士称,园林绿化工程包括景观设计、土方工程、给水排水、后期管护等,涉及规划、工程发包、工程选材监理等环节,在这过程中的每一阶段都有牟利空间。“以一棵原产地2万元的银杏树为例,供货商赚取2万元利润,加上运输费和预留回扣,最后开价可能就达一棵10多万元。”
         移植到城市的树木,成活率是个未知数,后期补种资金也给腐败留下了空间。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比较廉价小灌木,实际种植数根本没法量化,种七八千株入账1万株,很难发现。有一些地方的园林绿化部门,利用城市道路扩张之机将树木移走,购买新树种植,再将原来移走的树“购买”回城市种植,循环获取利益,有的还以补种、护理为由长期获取利益。
         “赵莉萍案中的一项普通绿化工程,财政预算投资200多万元,而实际工程造价只需六七十万元,即使是通过虚开发票套取70多万后,也没达到预算的投入额度。”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钟健说。
         钟健认为,园林工程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到位,是这个行业发生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项目投资动辄上百万元,获利空间弹性特别大,承建方往往不惜重金行贿关键人员,打通关节,以获取园林工程承建权。
         根治“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现象还需政务阳光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环境艺术设计学院讲师郑彦妮说,“工程上马,园林干部下马”已成为园林工程建设中集中出现的职务犯罪。“一把手”手握园林工程发包、园林工程款等大权,是左右园林工程项目安排、园林工程款结算的关键人物,成为园林工程建设老板争相腐蚀的对象。
         钟健认为,由于园林工程中苗木等相关要素价格具有随意性,可操作空间大,加之专业性强,很难杜绝职务犯罪的发生。
         在某大型园林工程做监理的高级工程师黎先生告诉记者,为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在工程的苗木购买过程中采取了多部门多人参与询价的办法。他同时坦承,多部门多人参与询价对于预防腐败作用有限。“即便纪检监察部门、反贪部门的人一起去也难以预防腐败问题发生。供货商可以当场喊高价,背后再给关键人员‘回扣’。”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廖家胜认为,针对园林工程建设中的薄弱环节,政府部门应大力推行信息公开制度,逐步将项目招标、采购监管、工程管理、后期履约等信息公开,让这些信息更加透明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最大化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
        郑彦妮建议,政府主管部门要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尽快建立综合性数据库,完善园林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行业信用记录,建立行贿人员信息资料库,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