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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系列报道之三:让监督者带头接受监督

2012-05-25 10:24:15

钟季安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一项政治性和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的重要手段。那么,谁来监督查办案件工作,被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又如何得到保障呢?
  
  党的十七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充分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办案安全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进办案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和科学化管理,有效监督重要办案措施的使用,加强对涉案款物管理处置情况的监督,在为查办案件工作提供服务保障的同时,有力地促进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加强办案监督 明确安全责任
  
  “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这是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弘强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该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铭于心、见于行的铁律。
  
  2010年初,江苏省纪委、监察厅利用3个多月的时间,在全系统集中组织开展了“模范履职、文明执纪”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三查三看”:查工作依据是否充分,看法纪意识是否牢固;查岗位分工是否合理,看制衡关系是否有效;查风险点是否明确,看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与此同时,该省纪检监察机关还建立健全办案风险防范机制、内控机制和安全工作责任制等三项机制。通过思想教育增强法纪意识,通过严明纪律提高执纪水平。
  
  在山东,省纪委常委会将办案监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召开的全省查办案件工作会议也都把办案监督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山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法泉对办案监督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强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教育和监督,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山东省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地区、本部门查办重要案件和涉及办案监督的重大问题,都要听取汇报、协调部署、检查督办。各级纪委主要领导坚持把办案监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与反腐倡廉整体工作特别是查办案件任务一起研究部署,一同督促落实。
  
  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是促进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纪律保障。
  
  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落实办案安全责任作为强化办案监督的有力措施,省纪委、监察厅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切实防止办案安全事故发生的通知》、《办案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分级管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办案安全管理责任制,把办案安全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
  
  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均成立了办案监督领导小组,对办案程序、办案纪律、办案安全等进行全面监督管理。省纪委、监察厅每年开展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专项监督检查,通过调阅资料、查看录像、走访被调查人员等形式,重点对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场所安全、执行办案措施程序规定和保护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管理薄弱环节及时督促整改。
  
  狠抓制度建设 监督有章可循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加强办案监督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办案监督制度体系,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确保办案监督有章可循。
  
  “加强办案制度建设,是强化办案监督的坚强保证。”广东省纪委负责同志介绍说,“要通过健全机制制度,不断提高办案监督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形成‘靠制度管理、按制度监督’的良好工作局面。”
  
  广东省纪委、监察厅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对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办案工作监督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关于严格执行办案纪律的补充规定》、《机关人员谈话提醒制度》、《八小时以外活动管理规定》、《外出执行任务纪律规定》、《办案工作人员守则》、《关于进一步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切实防止办案安全事故发生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为办案监督工作深入开展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此外,广东省纪委、监察厅还研发了案件检查信息管理系统,制作了办案工作程序流程图,建立办案重要环节备案制度,要求办案部门在初核、立案、移送、采取办案措施、暂扣违纪款物等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将相关手续材料和办案文书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办案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办法》、《处理群众来信十条要求》、《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实施意见》、《实施信访双向承诺工作办法》、《办理实名举报办法》……这是山东省纪委、监察厅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的一系列和查办案件以及办案监督相关的规章制度。
  
  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普遍制定了案件检查工作程序、案件主办人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就规范办案监督等作出规定,逐步健全依纪依法办案监督长效机制。
  
  在江苏省纪委、监察厅,有一份办案工作基本流程图,明确了办案的一般程序、补充程序、备案程序以及办案措施的审批程序等,将线索受理、初核、调查、处理等办案工作细化为120多个节点,严密办案流程,固化监督措施,并通过不同的颜色进行标注,使办案工作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的工作要求更加清晰明了,易于操作,便于检查。
  
  为了将依纪依法的要求落实到办案的具体过程中,该省纪委、监察厅根据相关党纪条规的规定,制定了《江苏省纪委、监察厅自办案件基本流程(试行)》,编制了《案件检查文书格式》,进一步规范了办案中各种文书的样式。
  
  徒法不足以自行。在制定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同时,江苏省纪委、监察厅还将办案监督管理制度的执行摆在突出位置,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监督检查,使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注重科技监督 加强纪律约束
  
  现在,只要收到关于办案中有不文明行为的反映,江苏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都会在第一时间调取原始录音录像资料进行检查,做到用事实说话。
  
  这得益于该省纪委、监察厅制定的《关于对办案谈话实行全过程监控和同步录音录像的暂行规定》。通过对所有办案谈话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实现“空间上无盲点、时间上无断点”的动态监控,录音录像资料必须按规定的时限存储备查。
  
  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提高监督管理的科技含量,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近年来加强办案监督管理的努力方向。各级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开发运用了一系列实用系统或平台,为提高监管成效加上了一个强力“助推器”。
  
  江苏省纪委、监察厅着力推广案件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电脑信息技术,固化覆盖信访受理、线索管理、调查措施、跟踪督办、案件审理等办案工作全过程的规范流程,实现线索网上流转和办理,做到全程留痕,使办案工作始终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
  
  该省纪委、监察厅还开发了安全办案监管平台。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所有被调查对象的动态信息都会及时输入平台,每天更新上报,并通过界面颜色的变化对异常现象进行预警,从而将监管触角有效延伸到各县(市、区)。同时,积极研发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建立暂扣涉案财物电子台账,对暂扣、价格认证、移交、保管、处理等实行全程电子化管理,避免财物流失,确保处置规范。
  
  广东省纪委、监察厅把完善后勤服务保障作为强化办案监督的重要基础,通过加强办案经费和装备保障,提高办案工作的科技含量,以欠发达地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为重点,切实推进全省办案监督服务保障工作平衡发展。
  
  该省纪委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我省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装备配置标准和实施办法的通知》,对各市县(区)办案经费、办案装备配备提出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并由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为欠发达地区14个地市、89个县(区)补助购买办案用车和电脑等设备。
  
  此外,该省纪委、监察厅还制定了《珠江三角洲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对口帮扶工作的意见》,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6市纪委、监察局与欠发达地区纪检监察机关协商,通过支援办案经费和设备设施、双向挂职锻炼、交流办案经验、培训办案人员等方式开展帮扶和合作。
  
  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健全办案人员监督检查机制,经常组织办案人员学习各项纪律规定和廉政典型事迹,引导办案人员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做到廉洁守纪、文明办案。
  
  通过举办办案骨干业务培训班,把办案监督纳入培训重要内容。健全内部监督,明确办案责任;加强纪律约束,规范办案行为;实行办案回访,强化执纪监督。
  
  该省纪委、监察厅还先后出台了《关于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廉洁自律的暂行规定》、《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工作的意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十不准”规定》等,把办案工作的各项活动置于严密监督制约之下,严防各类问题发生。

链接@法纪视角:

切实提高依纪依法办案工作水平
钟季安

  对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反腐倡廉建设新的形势和任务赋予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开展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
  
  不久前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试行)》中明确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的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等环节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遵守办案程序、履行办案手续、执行办案纪律的情况,使用重要办案措施,办案场所安全保障情况,涉案款物暂扣、移交、保管、处理以及保障被调查人员合法权益等六类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案管工作规则(试行)》的出台,为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开展办案监督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明确了工作标准和工作范围。
  
  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工作一向高度重视。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社会各界对此也越来越关注。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保障被调查人合法权益,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
  
  实践证明,加强办案监督工作,有利于克服办案工作中的浮躁情绪和片面追求办案数量的错误倾向,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有利于及时避免和防范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和推动办案工作健康开展;有利于及时完善相关制度,督促严格按制度按程序办事。如果失去有效监督,不能及时发现、纠正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查办案件的质量就很难得到保障,查办案件工作就难以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中央纪委领导同志多次强调,“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要加强办案工作内部监督,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职能部门,在发挥办案监督的职能作用中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监督工作,要以《案管工作规则(试行)》为依据,履职尽责,突出重点,既要抓好对办案工作的程序性监督,又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实体监督。
  
  要监督重要办案措施的使用情况。本着少用、慎用的原则对本级机关和下级机关的重要办案措施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批,加强经常性检查,切实做到各项办案措施不滥用、不误用、不越权使用。
  
  要监督涉案款物的管理与处置情况。督促案件检查部门建立暂扣涉案款物登记台账并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定期将台账与实物一一对照、验核,确保登记无误。在涉案款物暂扣、封存、移交、保管、处置等各个环节,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要履行见证职责,及时与财政、国有资产监管等部门沟通,提出合理稳妥的处置意见和建议。
  
  要加强对办案场所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对落实有关安全制度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障被调查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及时做好有关备案工作。对案件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环节所形成的办案文书以及重要办案措施的审批文书进行备案,全面掌握遵守办案程序、履行办案手续、执行办案纪律的情况。
  
  要抓好查办案件监督检查配套制度建设。以《案管工作规则(试行)》为基础,进一步明确监督检查的重点环节、方式方法、步骤程序等,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要以《案管工作规则(试行)》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做好办案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推进办案监督工作理念思路、方式方法、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提高办案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