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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国美术学院委员会 中国美术学院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1-11-28 15:45:50

(国美党发〔2007〕7号,2007年3月22日)


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部署,2007年在全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现结合我院实际,对全院作风建设提出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服务学院中心工作,全面、持续地创建一流美术学院为目标,着力解决机关作风、教风学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改进管理作风,促进日常教风建设,带动优良学风建设,为学院全面和谐发 
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管理作风建设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切实加强院管理作风建设,在全院院系(学院)两级领导班子中,开展以“和谐团队、和谐校园、和谐发展”为主要内容的“树新形象、创新业绩”活动,通过抓班子促党风、促政风、促校风。
  1、大兴学习之风。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教育实践、推进学院各项工作。通过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2、深入调查研究。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针对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有重点地确定调研内容。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和运用,进一步推动学院改革发展。
  3、改进工作作风。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为教学、科研、创作服务,为师生服务。加强会议计划管理,尽可能少开会、开短会。实施院级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许可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努力形成长效机制。
  4、深化校务公开。凡涉及学院改革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宜,均应通过各种形式扩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凡非涉密文件,原则上均应通过网络公开,方便师生员工查询。对各类咨询和投诉,不仅要认真对待,而且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5、实施“阳光招生”。进一步完善招生管理机制,公开招生考试信息,做到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
  6、规范公务接待。认真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简化公务礼仪,控制接待标准。推行便餐、快餐,中餐严格执行禁酒令。
  7、节约行政成本。大力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氛围,树立厉行节约、勤俭办学的思想,科学规划学院建设,切实控制投资规模和建设成本。重点解决好公费出国、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费接待等问题。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用气,努力建设节约型校园。
  8、加强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上的便利违规干预招生录取、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科研项目评审等工作,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物资设备采购等事项。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二)加强日常教风建设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提出了意见和措施。提高教育质量教师是关键,教师的教风如何直接关系到教学质量的高低,也影响着学生的学风。
  1、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言传身教,教书育人。  
  2、不断学习,了解时事。在钻研专业知识的同时,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了解学科前沿知识的同时,要了解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
  3、规范教学,提高水平。要对国家、对学校、对学生高度负责,努力掌握教育规律,规范课堂教学,认真研究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技能,积极承担教学任务。
  4、加强管理,严守纪律。加强对课堂教学秩序的管理,严格课堂纪律,及时指出学生在课堂纪律和学习方式上存在的问题,因材施教。严格执行学院教学管理相关规定,未经学院(系、部)、教务处同意,不得擅自调、停课,不得擅自合班、分班、变动上课地点。
   5、严谨求实,勇于创新。求真务实,刻苦钻研,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创作水平,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和开展科学研究;以创作和科研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掌握学科前沿知识,不断更新知识,增强课堂教学的吸引力。
  6、关爱学生,育人为先。政治上引导、学业上辅导、生活上疏导、心理上开导、就业上指导,全方位关心学生。做到用“爱心”温暖学生,用“诚心”善待学生,用“细心”了解学生,用“耐心”帮助学生。要了解学生的所思所想,对家庭困难学生和学习有困难学生要给以特别关注。
  7、关心集体,团结协作。集中精力搞好教学工作,积极参加学院、院系和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加强优良学风建设
  培养优良学风既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客观要求,也是保证教育质量的重要前提。学风建设不仅仅是一个教学问题,它对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弘扬刻苦学习、顽强拚搏精神和求真务实、明理诚信的道德风尚,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价值观以及学会做人、做事都有积极作用和深远影响。
  1、全体学生应有明确的学习目的,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成才观、就业观,增强社会责任感,激发为民族振兴、祖国富强而刻苦学习、努力成才的自觉性。
  2、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和学生社团活动,做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处理好知识、技能、能力的辩证关系,每个同学都要制订自身素质发展计划,提升核心竞争力。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现象。
  4、尊敬老师,尊重老师的劳动。遵守学校作息时间,集中精力努力学习,上课不迟到早退,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5、学习态度端正,珍惜机会,一丝不苟,做到课前有预习、课后有复习,充分利用学习时间,努力学好每一门课。
  6、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热心公益事业。提倡师生之间的相互讨论、相互启发,同学之间的互帮互学,共同进步,创建求知上进、生动活泼、团结互助、争先创优的良好班风。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用自己所学的知识服务社会、服务新农村建设,也使自身得到锻炼和提高。
  7、树立科学的探索精神,积极参与各种小论文、小研究、小发明、小创造、小制作活动,参与各种展览、展示活动。
  8、爱护教学设施,严禁损害公共教学设施、破坏教学秩序的不良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至4月上旬)。结合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各部门、学院(系)要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干部作风建设的“八项要求”,学习教育部教高[2007]1号、2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作风年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要动员和发动全院干部师生积极参与这一活动。
  (二)查找整改阶段(4月至8月)。坚持查、改、建相结合,中层干部要利用年度考核的有利时机,充分听取所在部门对自己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意见建议的同时,围绕师生反映强烈、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到各部门、学院(系)和师生当中,面对面地征求意见和建议,主动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全体教师要根据上学期末教学检查中指出的问题,认真查找自身在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动征求学生意见;全体学生要以“勤学惜时,善思笃行”的要求,认真查找自己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地征求老师和同学的意见,针对自身在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拟订整改计划。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坚持抓重点、攻难关,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问题,能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需要统筹兼顾、逐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尽早整改。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至12月)。各部门、学院(系)要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总结成绩,发现不足,建章立制,把我院的“作风建设年”活动转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努力形成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证“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顺利进行,我院成立以党委书记毛雪非、院长许江为组长,高法根、刘健、宋建明、钱晓芳、傅肃琴为副组长,孟云生、胡钟华、莫衍龙、胡良勇、黄学和、姜玉峰、傅巧玲、安滨、范广益、蒋永春、吴继新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部门、学院(系)领导班子是所在单位开展此项活动的工作小组,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
  各部门、学院(系)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为“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校报、校园网和校园广播要及时反映各部门、学院(系)活动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