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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学院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

2011-11-28 15:46:43

(国美党发〔2006〕29号,2006年5月16日)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深入推进我院反腐倡廉工作,构建“和谐校园”,根据省政府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部署和省教育厅关于《浙江省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我院决定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学院改革发展稳定中心工作,认真落实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领导、完善机构、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交易、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通过集中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商业贿赂的蔓延势头,切实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同时通过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强化教育、完善监督,构建防范体系,不断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二、治理范围

      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这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结合我院实际,本次专项治理范围包括建设、修缮、绿化项目的招投标、房屋出租、经营权出让、教学(电教)仪器、设备、学生服装和床上用品、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医药购销、报刊、杂志征订、教材、图书采购供应等方面的各种商业贿赂行为,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和索贿受贿行为。

      三、方法步骤

      我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持边治理、边整改、边查处、边提高,做到专项治理工作与反腐倡廉整体工作相结合、与建立诚信体系相结合、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5月上旬至5月底)

      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成立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制,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对治理工作作出专项部署,明确任务要求。同时,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推动治理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和依法查处阶段(2006年6月至9月)

      (一)全面自查,掌握实情。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凡我院所属企事业单位和部门有商业活动的都要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自查情况报告。在此基础上最终形成学院自查情况总结,全面掌握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等涉及不正当交易、影响公平竞争的形式、手段和人员等基本情况。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后勤和产业管理处、基本建设管理处、出版社、后勤服务总公司、上海设计学院、附中、成教学院、艺术设计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共同课教学部等单位,要在9月底将自查情况书面报纪监审室。(其它单位和部门经查未发现商业贿赂问题的,也要书面报告。)

      (二)落实措施,及时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制订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及时制止在商业活动中存在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加强思想教育,规范操作程序,完善监督机制。

      (三)宽严相济,区别对待。要坚持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原则,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区别对待不正当交易行为。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在6月底前能够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认识错误、自我改正、并积极退款的,可依法依纪从轻、减轻或免于处分。

      (四)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学院将加强对所属单位、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情况的检查督促。对自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要组织力量深挖细查,严肃查处涉及商业贿赂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要加强与公安、检察、工商等执法机关的联系和沟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查处涉嫌商业贿赂的严重犯罪行为。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06年10月至12月)

      治理商业贿赂是我院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因此应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把集中整治与构建惩防体系结合起来,加大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力度。要围绕腐败易发多发部位和领域,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要围绕规范决策行为、规范办学行为、规范经营行为,在学校基本建设、大宗物品采购、校办企业、后勤服务等方面,深入推进改革,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教育机制,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艰巨,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和坚决贯彻上级有关精神,落实有关措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扎扎实实抓好这项工作。

      为加强领导,组织协调好此项工作,我院特成立由院党委书记毛雪非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院长高法根、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钱晓芳任副组长,院有关部门、所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院纪委副书记、纪监审室主任莫衍龙兼任办公室主任。

      建立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治理责任分解落实到院所属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到有关人员,并明确责任追究办法,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每月23日前、院在每月25日前报告工作进展和查处案件情况,遇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