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美术学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1-12-20 09:15:48
国美党发〔2011〕39号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省教育主管部门关于高校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和我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工作的安排与部署,学院和各部门、单位通过校、院(系)两级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二上二下”的工作形式,结合部门及岗位职责范围,按照“风险定到岗、教育传到岗、制度查到岗、责任落到岗”的防控机制建设目标和工作要求,在分层次分析并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内容的基础上,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经学校党委审议、校内公示,并由院廉政风险点排查与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修订,现将学校和职能部门、教学单位两个层面的我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对照检查,并积极组织实施。为了切实把落实廉政风险防控作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载体和抓手,全面推进我院惩防体系建设,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校、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负全面责任,其他领导和岗位人员要根据分工和岗位职责,认真抓好相关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2、以完善制度为重点,落实防控措施。各党总支(支部)、处级单位要根据廉政风险排查的情况,切实落实所制定的防控措施,重点要在建立和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上下功夫,要从源头和风险环节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3、加强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学校领导要对分管或联系部门(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行检查督促;学院纪委和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考核,对各部门、单位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记入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结果。
附件: 中国美术学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
中共中国美术学院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