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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

2013-06-18 14:26:00

    根据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有关部署,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

     1. 完善调研制度。进一步完善院领导联系学院、干部教师联系学生寝室等联系群众制度。院中层以上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单位和工作室、课堂及学生寝室,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多渠道了解一线情况。

    2.注重调研实效。调研要立足解决学院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师生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事关发展稳定大局的重点问题,加强工作指导,提高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精简会议活动

    3.减少会议活动数量。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可合并召开的会议,一律合并召开。梳理整合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教职工、学生、群体性评比活动分别由组织人事部、学工部、工会统一归口管理。一般性活动不举行开幕式。活动主办单位如需邀请上级领导及院领导出席活动,需严格遵守会议活动审批制度,由党院办核审后实施。

    4.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要注重实效,开短会、讲短话、解难题。除特殊情况外,会议一般不超过两个小时,只安排一名院领导作主旨讲话。会议交流发言按需安排,每位发言控制在 5分钟以内。

     三、精简文件简报

    5.减少发文数量。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明确规定的、过去已有明确规定且仍然适用的、没有实质内容的,一律不制发文件。提高文件质量和实效,大力推行“短实新”文风。

       6. 控制简报数量,减少纸质文件印制,充分利用OA办公网,逐步实现公文的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四、规范出访接待活动

     7.严格执行出访审批制度。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控制出访人次、出访经费。出访组团需有明确公务目的,坚决杜绝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考察团组,严禁用公款组织出国(境)旅游活动。外方所赠礼品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也不赠送超过规定价值的礼品。

      8.规范公务接待。一般不安排公务接待。接待工作一般不悬挂标语横幅,一般不设宴请,不搞层层陪同,确实需安排用餐、住宿的,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

      五、改进新闻报道

    9.新闻宣传要进一步贴近师生,要通过校园网、院报、官方微博、广播台、手机短信平台等校内新闻媒体多宣传学校的发展战略和思路,多宣传基层单位的做法和经验,多宣传学术性活动和广大教师、学生的典型事迹。压缩会议新闻报道数量、字数,提高报道质量。进一步规范校园网新闻报道管理,会议活动依据新闻价值决定是否报道。院领导参加一般性工作调研和活动一般不作报道,确需报道的,篇幅不宜过长。

     六、厉行节约与廉政勤政

    10.控制公用经费支出。厉行节约,认真执行有关财务规定,充分发挥财务监察和审计监察的作用,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有多人参加同一会议的,原则上要拼车赴会。严格出差审批程序,从严控制差旅费支出。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不允许随意或超标配置车辆、办公设备和家具。

    11.降低会议成本。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会议经费开支标准和会议报批及定点管理规定,各类会议不得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旅游、宴请等。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一般不制作背景板。工作会议一般在校内举行。会议及活动期间一般不摆放台签,原则上不安排用餐,确需用餐的一律至校内用餐。中餐不饮酒,同城活动不安排宴请。简化邀请方式,一般性活动不专门制作、发放请柬。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要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私设“小金库”。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抵制商业贿赂。

    13.加强效能建设。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差必须向学院分管领导报告,其他人员外出办事必须向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杜绝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严禁在工作时间炒股、购物、玩游戏等。加强重点工作和领导批示件的督查,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

     七、加强督促检查

    14.学院中层及以上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继续推进和完善校务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15. 院纪委、院办公室对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中央规定和本办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及时向院领导班子汇报,同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组织人事部要把执行情况纳入干部管理和考核。要加强日常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16.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中国美术学院委员会

中国美术学院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