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据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浙江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和《浙江省教育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教育工委的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宣传教育,深化作风建设,完善制度规范,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保证和推进学院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经过几年努力,我院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格局进一步优化,相关制度更加规范健全,干部作风、师德师风和教风学风不断改进,内部监督机制更加完善,惩处违法违纪行为的力度有所加强,全院党员干部“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廉洁从政、从教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提高,学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更加成熟、完善,为持续建设世界一流特色大学提供有力保证。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密切联系群众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弘扬党的
优良传统和作风,强化纪律约束,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密切与广大师生员工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阵地意识;恪守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的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制订落实《中国美术学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细则或办法。
完善并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公车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因公临时出国(境)等方面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严格执行财务预算、核准和报销制度;完善全校教学活动、学术活动、外事活动和经营活动的管理制度。
3、切实提高工作效能。认真落实《中国美术学院领导干部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中国美术学院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完善和落实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限时办结制等效能建设各项制度。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为落实首问责任制第一责任人,带头执行首问责任制,同时检查、督促所属工作人员转变作风,严格按照首问负责制的要求承担首问责任。建立方便师生的服务机制,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4、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加强明察暗访,加大对工作纪律、教学纪律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上下班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工作时间上网看影视小说、炒股、网购及玩游戏,不按要求参加会议,上课时间迟到、离岗脱岗,在课堂散布不当言论,擅自调换课,安排的监考不到岗等行为,发现一起、查纠一起,对有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直至纪律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实行问责,对典型问题要及时通报曝光。
5、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中共中国美术学院委员会 中国美术学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巩固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完善院领导联系院系、教职员工联系学生公寓制度,着力为师生解难题、办实事;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畅通师生诉求反映渠道,进一步密切与广大师生员工的联系。
(二)加强宣传教育,坚持惩防并举,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积极推进预防腐败工作。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着力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1、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加强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从政(从教)道德教育,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应安排廉洁从政、廉洁自律专题学习。建立党政“一把手”、纪委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作廉政报告制度。把廉洁从政从业教育列为党员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加强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开展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廉政谈话、廉政承诺工作。
2、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以培育廉洁价值理念为目的,大力推动廉政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之中,把廉洁教育纳入德育教育之中,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大学生廉洁教育。鼓励和支持廉政文化作品创作,加强“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建设。
要把廉政文化宣传教育纳入学校的宣传、组织、学团、工会工作计划,作出具体安排,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宣传教育合力。通过校园网络、广播、微信、展览等平台,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教育。
3、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中共中国美术学院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国美术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若干规定》;完善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制度;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征集意见制度,规范党务公开内容和形式,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落实校、院(系)两级班子集体领导及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改进民主生活会方式方法,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探索实行党员干部、党代会代表列席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4、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中国美术学院关于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依法健全决策程序、确定决策事项、行使决策权力;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前征求意见制度、党委无记名票决制、党政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在学校以及二级学院的贯彻执行。建立防止利益冲突机制。进一步发挥好校、院二级教代会职能作用。
5、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制度。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制度,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分析会,加强形势分析,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6、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和《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预防主体作用,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7、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党务、校务、信息”公开,认真落实《中国美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中国美术学院“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招生录取、教育收费、科研经费、人员招聘、职称评审、干部任用等环节,加大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学校权力公开规范运行。
加强对“人权、财权、物权、事权”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工作规范性的检查和监督。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公正,深化对招生录取、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科研经费、学科建设经费、职称评审、评优推先、奖助学金政策落实等领域和环节的监督。认真落实《中国美术学院单位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规范小额基建、小额采购、小额维修等行为,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加强对二级学院、下属企业人财物的监督,规范高校对外投资和经营行为、房屋租赁和固定资产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有关管理办法,明确财务、科研、国有资产管理、监察等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严格审计监督,落实项目负责人责任制,加强对学校研创项目的公开和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管。
8、加强内部审计监督。重点加强对学校科研项目资金、学科建设经费、经营性资产、“三公”经费、教育经费、教师培训费、学生资助经费等的审计监督。发挥学院审计工作协同机制作用,深化财务预决算审计、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等,及时通报审计结果,跟踪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年定期开展对学校各单位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监督检查;积极配合上级机关巡视组对学校开展巡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
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认真落实《中国美术学院领导干部廉政建设若干规定》,建立并试行学院纪委委员联系制度。制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探索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防控机制,健全二级单位廉政风险防范的内控机制。
10、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中国美术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中国美术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办法》、《中国美术学院科研工作考核办法》等考评制度,科学合理设立教学、科研、管理评价指标,规范考核评价内容和程序,完善考核评价工作业绩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消极腐败行为和各类损害教职工利益问题的发生。
11、严肃惩治腐败,加大纠风工作力度。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师生员工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腐化堕落等案件;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挪用、侵占、虚报冒领各种教育资金的案件;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重点查处高校系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严格学校各业务部门的管理责任,规范办学行为,加大对行业不正之风的查纠力度;加强信访处理工作,健全协调配合机制。
(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构筑反腐倡廉防线
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推进学院制度建设,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学工作规范与学术规范。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营造“爱岗、敬业、奉献、为人师表”的校园氛围,加强学校各办学层面的教学计划管理、专业管理和考试管理。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反对学术不正之风。严格执行中国美术学院《教师道德规范》和《专项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制订《中国美术学院科研学术规范》,规范管理研创工作。
2、建立健全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认真贯彻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订并实施《中国美术学院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制订《中国美术学院中层后备干部选拔培养暂行办法(试行)》,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严格选拔任用程序,健全院党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中层干部拟任人选制度,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完善《中国美术学院中层干部考核办法》和《中国美术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将廉政情况作为考核的一项基本评价指标,健全考核结果反馈和向纪委通报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教职工奖惩、人才引进、职称评审、人事评聘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教职工考核评价机制。
3、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学校预算编制与执行制度,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财务收支管理和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加强对二级学院的预算及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制定落实《中国美术学院关于“小金库”治理的实施办法》,严禁私设“小金库”。完善教学、科研经费、学科建设经费和预算外资金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严禁进行股票、风险性债券以及其他违规对外投资等行为,建立对大额资金流动的有效监控机制。落实会计委派制度,加强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管。有效推行公务卡制度。
4、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中国美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美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制订《中国美术学院教职工调动、离任公用财务交接制度》,建立学校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使用、收益、报损和以及服务性收入的监管,严格经营性资产的监督与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校办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的转让、处置办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规范学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和管理。规范校办企业对外投资管理,
5、建立健全基建工程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中国美术学院建设工程管理的若干规定》,修订《中国美术学院关于零星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办法》,推行建设工程廉政协议制度,对有违规行为和记录的施工建筑企业和供应商执行限入制度。加强对工程立项、招投标、变更和施工现场管理、材料采购、资金结算、质量验收等环节的监管。推行重大工程合同会签制度,确保合同真实有效。实行项目变更会签制度,降低工程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中国美术学院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中国美术学院单位自行采购暂行办法》,推行项目申报立项审批制度,实行招投标市场廉政准入和违规供应商限入制度,加强对计划、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制定《中国美术学院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暂行办法》,切实加强验收工作,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和要求,对违反合同的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或处罚,以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和学校的利益。
7、建立健全制度执行机制。注重制度建设科学性,加大制度制定过程中的民主参与,降低制度执行成本,强化制度宣传解读、执行指导、任务分解、评估反馈、责任追究、修订完善,促进制度执行到位,形成制度文化。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范围,保证制度刚性运行。
五、加强组织领导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学校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巩固和发展上下共同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良好局面。
学院党委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和省及省教育系统实施办法、意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细则,明确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抓好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委支持和保证纪委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
(二)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三)充分发挥纪委职能作用。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协调有关方面形成反腐败整体合力。强化对党风政风的执纪监督,督促和推动职能部门正确履行职责,集中精力,突出主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四)贯彻落实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学校纪委的领导。纪委要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强化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机关的作用。认真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
(五)增强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合力。学校党委牵头抓总,加强分类指导,抓好组织实施,有序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完善协作机制和工作制度,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管理监督,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宣传部门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人事、监察部门要注重发挥行政纪律约束的作用;其他各职能部门要着力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综合效果。
(六)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机制。完善落实机制,每年要抓好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推动任务落到实处。对持续性工作,要常抓不懈、巩固提高;对阶段性任务,要提出完成时限和工作进度表,抓紧推进;对新部署的任务,要及时研究安排,尽快启动。纪委每年要对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评估,确保《实施细则》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
中共中国美术学院委员会
中国美术学院
201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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