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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学院纪委委员工作职责

2016-01-08 14:41:00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学院纪委委员工作职责:

  一、自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带头学习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执行纪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做好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早发现、提醒并纠正。

  二、参加上级纪委、学院党委、纪委举办的有关会议和活动,参与研究决定纪委的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参与研究决定纪委职权范围内党组织、党员违纪案件的处理,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研究决定党组织和党员申诉的处理,保障党员权利。

  三、履行监督职责,参与对校、院两级党政领导班子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对校、院两级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

  四、按照工作分工,联系基层单位。参加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会议和活动,督促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了解和掌握联系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廉洁从政情况。

  五、参加上级纪委、学院纪委组织的学习培训、交流研讨活动。承担上级纪委、学院党委和纪委以及相关机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研究课题。

  六、密切联系师生,听取意见和建议,开展调查研究,向学院纪委建言献策。

  七、结合本职工作,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并在全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八、以身作则,清正廉洁,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在践行“三严三实”方面做好表率。

  九、承担学院纪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中国美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