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加强作风建设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
1.落实调研制度。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和工作重点以及师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年初拟定学校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和调研计划,由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与,深入开展调研。列入调研计划或另有要求的,要及时提交调研报告或调查情况材料,供学校党委和行政决策参考。
2.注重调研实效。要围绕调研主题制定具体调研方案,合理确定调研对象、调研方法和调研范围。调研工作不应局限在校内,可以扩展到兄弟院校、科研院所、用人单位等。要立足于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注重听真话、察实情、见成效,防止走过场、走形式。
3.简化接待陪同。学校领导及机关职能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到学院调研、检查、指导工作,要尽可能不给基层添麻烦,不干扰正常的工作秩序。赴外地调研,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接受超标准接待,公务接待一律不上烟、酒,差旅费按规定回校报销。
二、密切联系师生
4.改进工作方式。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报送材料、组织检查、开展评比等要加强统筹,充分考虑基层单位的承受力,不提不切实际的要求。凡学校自己要求上报材料的,一般应提前一周部署,给基层单位留足落实的时间。简化检查、考核、评比程序及环节,凡是能够通过网络数据平台等获得材料的,原则上不再要求基层单位提供材料。规范校内评比表彰活动,新设评比表彰项目须于每年年初进行申报,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实施。
5.健全联系制度。每位校领导联系1~2个学院、1个学生寝室;落实校领导联系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制度,落实校领导联系和服务专家制度,主动与联系对象和师生员工进行交流,及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各学院负责人要主动联系学生班级和学生寝室,密切与师生的联系。加强师生交流互动,推进立德树人。
6.畅通意见渠道。凡是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改革和决策事项,必须事先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办公网等方式广泛征求听取师生意见。充分利用好“书记邮箱”“校长邮箱”等网络平台。加强征求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具体意见建议办理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及时反馈。认真落实“三必谈”要求,校院两级党政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或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一次以上谈话,加强思想交流和工作指导。
7.提升工作效能。牢固树立服务基层、服务师生的意识,简化和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贯彻“最多跑一次”理念。严肃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上网聊天、购物、炒股、玩游戏,按照规定时间就餐。
8.推进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完善信息公开清单,做到固定工作长期公开,全年性大事、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有公开时限的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
9.完善信访工作。校领导对师生群众来信要及时批阅处理,主动参与接待来访师生群众,协调和督促重大信访案件的办理工作。各职能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落实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规定和要求及时处理和回复师生群众的来信来访,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于不能落实的,应当作出说明。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应事先广泛征求意见。
三、改进新闻报道和精简会议文件
10.改进新闻报道。新闻报道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学校领导出席的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确需报道的,篇幅要简短。学校领导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做报道。二级单位的日常性工作不做报道。学校媒体要多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多宣传学校好的做法和经验,多宣传师生的生动事迹,通过精简报道,把更多版面留给教学研究、文艺创作工作,更多镜头对准一线教师和学生。新闻内容进一步优化内容和结构,突出新闻价值,多反映实质性事实,减少套话空话。规范学校各级自媒体,加强意识形态管理,落实好责任制,注重报道质量。
11.控制会议数量。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参加人员相同或交叉的会议实行套开。能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途径协调解决的工作,原则上不采用会议形式布置落实。除全校性工作会、报告会等重要会议外,各类会议原则上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及人员参加,杜绝陪会现象。可由分管校领导出席的会议原则上不请主要校领导出席。校领导出席各种会议活动,由党院办统一协调,从严把握。
12.提高会议效率。会议召集部门会前要充分准备,科学安排会议议程。要开短会、讲短话、讲管用的话,力戒空话、套话、废话。安排会议交流发言的,要紧扣主题、言简意赅、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不搞一般性工作汇报。与会人员要按要求参加会议,不随意派人代会,自觉遵守会议纪律和会场秩序。
13.精简文件简报。严格公文管理规定,把好公文处理关口,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可直接通过办公网布置的一般性工作,原则上不发公文。凡是可通过办公网发布的公文,一般不再印发纸质文件。严格控制各类简报(含内部交流刊物),简报原则上以电子方式发送。
四、严格因公出访管理和报告制度
14.规范出访活动。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出访审批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控制出访人次、出访经费,学校年度行政出访计划及团组人员组成必须经党委会审议通过。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任务及一般考察性出国(境)团组,严禁安排无关人员搭便车出访,严禁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安排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娱乐活动,严禁变更出访行程和国家,严禁向企业等其他单位转嫁费用或接受赞助。出访人员回国后20天内提交出访报告,并在公告栏进行公示。个人接受国(境)外授予的学位、勋章及荣誉称号等,须事先报学校同意并按有关规定报批。
15.落实报告制度。认真执行部门(单位)重要公务接待、重要活动会议、重大事项及突发事件等报告制度。校院两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外出请假报告等制度,按规定及时办理报告手续。其他人员外出办事也要向本部门(单位)负责人报告。
五、厉行勤俭节约
16.控制公用经费。认真执行有关财务规定,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公务接待一般在学校餐厅或相应标准校外餐厅安排工作餐,不得提供烟酒,严格控制陪同人员。严禁利用传统节日和重大节庆日,用公款相互走访和宴请。严格出差审批程序,从严控制差旅费支出,无明确目的、无关紧要、可出可不出的差不出。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严格仪器设备采购论证把关,杜绝仪器设备闲置浪费。严禁随意或超标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严控用公费订阅报刊,可订可不订的报刊一律不订。严格对横幅悬挂的管理。节约用电用水。
17.降低会议成本。未经批准召开或参加的会议,会议经费一律不予报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会议经费开支标准和会议定点管理规定,严禁提高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旅游、宴请等,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会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会议或活动所需的纸质材料应实用大方、不求奢华,控制成本与印量,相关负责人要严格把关。邀请校内人员参加会议或活动,原则上不使用贺卡式邀请函。学术活动除特殊情况外参照工作会议有关标准。
18.加强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使用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或调离学校后一个月内腾退办公用房。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不以任何理由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不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到其他单位或企业报销该由自己承担的相关费用,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送礼、组织旅游等。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社会关系,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六、加强督促检查
19.领导带头示范。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校院两级领导班子要作好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自觉接受干部群众、师生员工、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对评议和师生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突出问题,要深入剖析,认真整改,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反馈。要把改进作风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
20.强化监督检查。要持续正风肃纪,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党院办、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督促检查各部门(单位)落实本细则,有关情况每半年向校党委会汇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违反本细则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党委组织部要把执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
2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