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问题。 2、深入治理“跑官要官”问题,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3、深入治理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问题。 4、深入治理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问题。 5、深入治理党员和干部参加赌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