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2009-12-30 09:14:40
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日前发出的通知,对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作出部署,要求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过一个和谐、廉洁、文明、祥和的节日。现重申有关规定并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利用元旦、春节,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以优良的党风促教风带学风,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把节日期间易发、多发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加强监督,努力使各级领导干部成为廉洁自律的表率。
二、广大党员干部要大力提倡勤俭节约之风,坚决反对奢侈浪费行为,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用公款相互请吃和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禁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严禁私设“小金库”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严禁违反规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和节日庆典活动。严格遵守中央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不搞相互走访拜年活动的有关规定。
三、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本部门、本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切实担负起领导职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中国美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