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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

2010-06-17 08:19:57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四、第五次全会精神,根据浙江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0年“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我院做好2010年“小金库”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进一步增强对深入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金库”治理工作。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彻底清理“小金库”。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在“小金库”治理工作阶段性情况汇报上明确要求,要继续下大力气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抓紧抓好。中央纪委第四、第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也对进一步治理“小金库”工作做出了部署。
全院各级“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有关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损害教职员工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校园和谐稳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局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形成“小金库”治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全院各级“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实领导机构成员,明确责任分工,注重协调配合,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18号)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09]64号)精神,总结实践经验,把握工作规律,继续组织开展好“小金库”治理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认真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小金库”治理工作。
  三、突出重点,加大“小金库”治理工作力度。
  各部门、各单位要统筹安排,抓紧制定“小金库”治理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小金库”治理工作,自查面要达到100%,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隶属单位的自查工作。自查结束后要开展“回头看”,“回头看”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回头看”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要于6月23日前将“自查自纠”及“回头看”工作情况汇总形成文字材料,与《“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一并报院“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划财务处)。
  院“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各单位自查情况,结合我院日常管理情况和去年自查、重点检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在重点检查基础上,院“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全面开展“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在“回头看”工作中,重点抓好“五查五看”:一查宣传工作重视程度和宣传措施落实情况,看宣传发动是否到位;二查自查自纠覆盖面和自查自纠措施落实情况,看自查自纠是否到位;三查重点检查覆盖面和重点检查深入情况,看重点检查是否到位;四查严格执法执纪情况和责任人员处理情况,看责任追究是否到位;五查有关问题整改情况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看整改落实是否到位。
  四、严格执法,严肃处理“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
  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抓紧进行整改,切实做到自查自纠;对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严格的原则,依法严肃处理。
  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严格执行《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列>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文件,落实对相关责任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追究。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五、深入发动,继续认真办理“小金库”问题举报事项。
  各级“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继续扩大宣传,发动群众举报,做好举报事项查处的跟踪、落实和反馈工作,按照《“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兑现奖励。要做好对举报人的保护工作,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做好举报材料、举报人信息的管理、防范和及时制止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六、注重预防,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各级“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把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积极推进。

                   中国美术学院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