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及防范工作的通知
2010-11-05 09:22:35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对廉政风险的预警防控,有效提高我院预防腐败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及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及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为总要求,积极开展对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把廉政风险查到点、防控机制建到岗、监督对象定到人,着力构建预防更加超期、监督更加有力、制度更加完善、干部更加廉洁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切实加强我院反腐倡廉建设。
二、 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开展、突出重点、分布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要求,通过清权查险、监督防范、预警控制,着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和预防腐败,提高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和积极化解廉政风险的意识;促进职责明确、决策民主、程序公开、管理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建设,逐步形成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院廉政风险排查及防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钱晓芳
副组长:傅肃琴
成 员:胡钟华 孟云生 程剑光 傅巧玲 莫衍龙 刘 正 李都金
毛建波 姜玉峰 杨桦林 黄学和 杨修憬 金一波 徐国强
胡 升 韩 璐 沈 浩 章晓明 方利民 龙 翔 李振鹏
范广益 于小平 林 超 柳江修 张 坚 金 琤 蒋永春
陈 肈 葛加银 金志林 杨 林 王其全 曹增节 张 杰
牛筱桔 傅新生 徐文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监审室。
四、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查找及评定风险等级(11月)
1、查找岗位风险。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岗位权责,对照履行职责、制度执行情况,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多种方式,找准每一个具体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并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表》(附表1),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查找机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风险。针对人、财、物管理等重要岗位,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对照职责定位情况,全面梳理内部权责流程,分析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掌握风险点分布情况,填写《单位部门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表》(附件2),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查找学校风险。结合学院实际,重点围绕“三重一大”事项,查找在招生、基建、采购、财务、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后勤等容易产生腐败行为方面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并对所有岗位风险点分布、风险性质及出现风险的概率进行综合分析,确定风险等级。经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第二阶段:制定并实施防控措施(12月1日-12月15日)
1、制定岗位风险防控措施。根据查找出来的岗位廉政风险,由本人提出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和方法,报所在部门领导审批。各部门要明确防控责任制领导和各岗位责任人,形成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掌握和控制各类廉政风险的发生和演变。
2、建立健全重点岗位防控制度及措施。依据核心职能,围绕涉及人权、财权、物权等重点环节,针对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及工作实践中暴露出来的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及时用制度来预防风险的发生。各部门要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和充实,建立重点环节预警机制。
3、构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防控机制。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上,以最大限度降低岗位风险为目标,针对查证确认的岗位风险点,对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实施有效控制。
前期预防措施。主要是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主动防范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中期监控措施。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构建信息反馈系统,随时掌握各岗位风险点特别是重点岗位的风险信息。
后期处置措施。通过警告、纠错、责令整改和组织处理等手段,对存在风险表现的个人进行告诫或责任追究,防止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化的腐败问题的发生。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2月16日-12月30日)
各部门、各单位对开展此项工作的运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估,总结经验,量化效果,查找问题,完善措施,撰写工作总结。在此基础上,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座谈、评议等形式,对各部门开展的工作运行情况、实际效果进行综合验收,对考核评定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要进行自我修正,并撰写整改报告(12月30日前交纪监审室)。
五、工作要求
廉政风险排查作为今年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与惩防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与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结合起来,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结合起来,充分认识廉政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突出本部门业务工作特点,大胆创新,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查找风险点、制定措施,着力完善制度,强化监督,规范管理,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中共中国美术学院委员会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