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院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教育工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我院“十二五”规划和“山花计划”的全面实施,积极介入、主动融入、准确切入,把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贯穿于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全过程,以教育预防为重点,推进作风建设,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惩防体系,为我院各项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教育,深化作风建设,营造校园廉洁氛围。
1、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教育,确保上级和学院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宣传文化阵地特别是讲坛、讲座、论坛、报告会和校园内部网络的管理,抵制各类错误思想在校园内传播,维护校园和谐稳定。要建立服务和监督保障机制,为我院“十二五”规划和“山花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政治保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
2、加强职业精神和师德教育,切实深化作风建设。
贯彻落实《2012年全省作风建设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加强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先进典型,弘扬高尚师德。开展作风建设专题学习活动,把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纳入对新任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的内容。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都要树立“服务本职,不服务、服务不到位就是失职”的意识,倡导立说立行、雷厉风行的作风。不断完善服务机制,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等制度,促进效能建设。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和降低“三公”经费,力戒形式主义,精简会议和文件,治理慵懒散等不良风气,不断健全和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加强学风建设的内部管理机制,实现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不端行为查处机制“三落实、三公开”。要改进科研评价机制,坚持正确导向,实施学术活动全方位监督和约束,建立教师科研诚信档案,对学术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
3、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以学院廉政网为传播廉政文化的主阵地,不断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理论、政策、法规,深刻剖析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原因,及时通报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学校教育全过程,抓住新生入校、入团入党、考核考试、毕业实习、择业就业等重要环节,深入开展大学生廉洁修身教育。发挥我院优势,积极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创作和传播活动,努力打造廉政文化品牌项目和精品工程。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惩防体系。
1、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浙江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重新修订《中共中国美术学院委员会中国美术学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根据学院改革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特点,针对容易发生违规违纪行为、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干部任免、招生录取、财务管理、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重点领域的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结合学院中层干部换届,做好新一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工作,督促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寓于学院各项改革和重要决策之中。认真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考核,制定针对性强的考核方案,使考核结果客观反映真实情况,有效利用考核结果,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三书两报告”和“三重一大”制度,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制定《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明确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的主要责任和目标要求,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2、深化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惩防体系。
根据《中国美术学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把工作重心从风险排查转到长效机制建设,紧紧抓住腐败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健全内控机制,构筑制度防线,强化风险管理。进一步落实《中国美术学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细则》,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确保《实施细则》确定的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总结和调研,研究制订《中国美术学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惩防体系2013-2017年实施细则》。
三、强化监督,加大专项治理,着力规范权力运行。
1、加强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加强对基建、财务、采购、科研经费、后勤管理等人财物管理使用的监督,建章立制,规范程序;加强对招生、干部任用等关键岗位的监督,确保招生和干部任用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招聘人才、职称评审、评优等热点工作的监督,做到责任明确,全程参与。
2、加大对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力度。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和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印发的《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完善科研经费使用规则,健全和落实科研经费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制度,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与财务和科研管理等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强重大科研项目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发生各类违规行为。加强对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校办企业实行规范化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推进附属单位(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运行管理制度。加强对附属单位(企业)重大投资、企业改制、产权交易等经济行为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增值。
以深化信息公开、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为抓手,强化民主治校,加强与“三公开”相关的配套制度建设,保障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要针对学校管理重心下移的实际,积极推进二级单位的公开工作,加强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重视信访,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认真受理来信来访,及时调查、分析、研究和处理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实行信访工作督办制度,提高办信效率和工作质量。
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增强查办案件的能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执纪水平。对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手软。对查办的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功能和治本功能。
五、加强学习,建立例会制度,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建立纪委工作例会制度,明确纪委委员职责,进一步完善纪委委员分工负责和联系二级学院(系)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继续加强纪检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基层、深入课堂、深入群众,紧紧围绕反腐倡廉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开展理论和政策研究,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中共中国美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