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信息公开”制度,检查“阳光工程”实施情况,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维护全校师生的合法权利,推进党内民主监督,同时加快我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步伐,院党委定于近期对全院党务、校务、信息“三公开”工作开展一次综合检查,并对廉政风险防控进行“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党务公开
根据《中共中国美术学院委员会关于扎实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国美党发[2012]27号),各有关部门党组织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附件1):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包括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及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学院党委重要决策事项及其执行情况,涉及党员、师生员工利益的重要措施及其落实情况等。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其落实情况,重要典型宣传报道,以及开展师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情况。
3、党的组织建设情况。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及人员配备,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民主评议、评比表彰、结对帮扶、党代表推选及党组织换届选举、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流动党员管理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及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执行《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相关制度规定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后备干部选拔培养,以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师生情况。征求党员、师生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师生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受理党员申诉和群众信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师生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工作事项。
(二)校务公开
机关各处、室及其它单位检查内容主要依照《中国美术学院校务公开目录》(附件2)所列举事项。各教学单位检查的主要内容参照《中国美术学院校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国美院发[2008]31号)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发展中的重要事项。院(系)发展规划及其实施情况,有关院(系)全局的重要改革举措和有关政策,其它涉及院(系)发展的事项。
2、建设中的重要事项。教学改革、专业及学科建设情况,科研及重大项目的规划情况,人才引进情况,对外合作交流情况,其它涉及院(系)建设的重要事项。
3、重要的经济活动事项。年度教学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资源性收入情况,其它有关重大经济活动事项。
4、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有关津贴、课时费以及教职工福利待遇的事项,其它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5、关于学生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学生管理制度及奖惩事项,学生困难补助金、助学金评定情况,各类优秀学生的评选推荐、学生奖学金评定情况,选留毕业生和毕业生免试推荐研究生以及就业岗位推荐情况,其它有关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三)信息公开
根据《中国美术学院“阳光工程”实施方案》(国美院发[2012]68号),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有(附件3):
1、招生信息。各层次类别招生章程、制度、招生简章,计划与分配、成绩查询、各专业录取综合分数线、拟录取名单等。
2、教育收费。院内收费申报审批工作流程,各类学杂费项目及标准,教材代办费结算情况,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学生补证(卡)成本服务收费项目,校园网收费项目及标准,学生实验耗材代购收费项目。
3、科研及专用经费。省部、厅局级、学校科研课题申报评审流程,教学质量工程、实验室设备专项申报评审流程,各类研创项目和社会服务项目及名单,各类项目实施进度、经费安排,项目经费报销明细,违规使用及处理情况。
4、人事及职称。人才项目申报评审流程,公开招聘程序和办法,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和材料公示,人才项目、职称评审通过名单,校内调配和招聘录用人员名单,职称评审办法、年度评审公告。
5、教育基金会和奖助学金。本科、研究生各类评优、评先办法及名单,各类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及获奖者名单,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办法和贷款、困难补助标准及获得者相关信息,勤工助学岗位公告、获校内岗人员名单及酬金公示,学生专用基金章程、使用办法及获奖者名单,各类教育基金运行效益及年度报告。
6、采购招标。集中采购项目、校内分散采购项目申报及采购工作流程,教材、图书采购招标公告,组织大型活动纪念品的采购招标公告,工程修缮、设备货物和校产出售招租等招标公告,基建、维修工程项目质量验收情况,资源性合作项目报批论证业务流程。
(四)廉政风险防控“回头看”
根据《中国美术学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方案》(国美党发[2011]39号),对本部门(单位)落实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落到实处(附件4)。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三公开”工作检查和廉政风险防控“回头看”领导小组。
组 长:钱晓芳
副组长:孙旭东
成 员:姜玉峰、程剑光、蒋永春、范广益、金一波、黄学和、陆晓妹、俞芳秀、周宝松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2012年9月25日—10月25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所涉及的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确保自查面达到100%,并将自查报告与附表四填报后于10月15日前报送纪监审室。
(二)检查阶段:2012年10月26日—12月26日
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部门、各单位进行抽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
1、听取抽查单位开展“三公开”工作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的全面汇报。
2、查阅“三公开”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相关会议记录、重要文件及档案资料。
3、实时查看“三公开”工作的网站建设、宣传窗及各项规章制度公布情况。
4、检查组对所抽查单位进行现场打分,根据分数评定等级(附件5)。
四、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三公开”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落实,认真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以此推动本部门、本单位规范管理,及时发现工作上的漏洞与薄弱环节,并通过加强教育、科学管理、完善制度等手段切实加以纠正和改进。
2、务实创新,增强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既坚持原则,又不照搬照套。要以此为契机,切实改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力求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
附件1:中国美术学院党务公开目录
附件2:中国美术学院校务公开目录
附件3:中国美术学院“阳光工程”信息公开目录
附件4:廉政风险防控“回头看”情况自查表
附件5:中国美术学院“三公开”工作检查评分表
中共中国美术学院委员会
中国美术学院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