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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综合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5-12-29 08:54:00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国美党发〔2012〕26号)和《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国美党发〔2015〕7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院各部门、各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1、按照省委、省政府以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落实我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情况。

  2、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4、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5、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情况。

  (二)反腐倡廉工作推进情况

  1、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制度规定,落实《中国美术学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细则》,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情况。

  2、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制度规定,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情况。

  3、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4、落实党务、校务、信息 “三公开”及教育“阳光工程”实施情况。

  5、深化作风建设,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教育部“七条规定”、“六个严禁”情况。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教师教学纪律情况。改进服务质量,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情况。

  6、完善党内监督,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的情况。

  7、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情况。

  8、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设“小金库”、“账外账”,不违规、超标收费的情况。

  9、落实《中国美术学院二级学院管理办法(试行)》情况。

  三、检查安排

  1、部门自查 (12月28日—1月5日)

  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对照上述有关文件、制度规定,对本部门、本单位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填写情况检查表,于2016年1月5日前报纪监审室。

  2、组织检查(1月6日—7日)

      学院将在各部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针对以上内容,分组开展专项检查。

  3、整改落实。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并制定长效机制。对查实的违反党纪党规等方面的问题,学院纪委将严格执纪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

  任人的责任,高度重视自查和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并以此为契机,认真梳理排查、总结分析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做好教育、制度、监督等各项工作。
    (二)检查时,各单位参加人员为领导班子成员和纪检监察网络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进行工作汇报。汇报结束后,检查组将查阅相关材料(包括部署、落实、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会议记录、相关制度文本、廉洁教育资料等)。

      (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自查与检查的各项工作,并按时间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      

 

 

 

 

 

 中共中国美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