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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锈蚀了掌中权——来宾市原副市长李启亮违纪违法案件剖析

2012-04-10 09:20:04

      2010年8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来宾市原副市长李启亮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
  
    法院认定,被告人李启亮于2001年至2009年担任武宣县委书记和来宾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下属和当地投资商人民币90万元、美金3500元,另外还收受价值人民币6万多元的名贵手表一块及接受价值人民币10万余元的免费装修,先后为他人在租地开矿、工程投标、任用提拔、项目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李启亮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得益于从其他案件中获得的一条线索。
  
    2009年,来宾市公安机关在打击当地一个犯罪团伙的过程中,意外地获得了某犯罪嫌疑人这样一条口供:“我一共送了四次钱给李启亮,每次有4万元到5万元,总共送了20万元左右,还有一块价值好几万元的名贵手表……”
  
    自治区纪委在掌握公安机关移送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交代材料的同时,也接到了群众关于李启亮等人受贿的举报。揭开武宣县委原书记违法乱纪事实的序幕由此拉开……

金钱,锈蚀了掌中权
——来宾市原副市长李启亮违纪违法案件剖析
桂季安

      私欲膨胀,滥用职权
     县委书记发了话,武宣中学校长难免少不了“照顾一下”。不久,沈某某如愿以偿承揽了武宣中学学生食堂的建设工程。
  
     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出发向东行驶,武宣县在230公里之外,一路风景如画。拥有40多万人口的武宣县是一处公认的“环境宜人的好地方”。
  
      2001年2月,李启亮坐上了梦寐以求的县委书记这把交椅。
  
      2002年初的一天,李启亮的妻弟张某某领着在柳州市某冶建公司工作的亲戚沈某某来到李启亮家中,说武宣中学要新修建学生食堂,希望李启亮能出面向武宣中学方面推荐一下,好让沈某某承揽武宣中学学生食堂的建设工程。随后,李启亮跟武宣中学校长打了招呼,请其“尽量照顾一下沈某某”。
  
      县委书记发了话,武宣中学校长难免少不了“照顾一下”。不久,沈某某如愿以偿承揽了武宣中学学生食堂的建设工程。得到好处的沈某某心里当然明白,自己能够顺利承揽到这项工程,靠的全是县委书记李启亮的面子。2003年春节前后,他两次送给李启亮共7万元人民币,后者稍作推辞就收下了。
  
      2004年,沈某某又通过李启亮“帮忙”,承揽了武宣某食品有限公司的糖仓、蒸发间、煮糖罐技改等工程。次年下半年的一天,沈某某来到李启亮位于武宣县委大院的家中,又送来了3万元人民币。这一次,李启亮没有了半推半就,直接很自然地就收下了。
  
      权钱交易,屡试不爽
     李启亮这个也“收下”,那个也“收下”,慢慢地,在武宣县境内的企业老板们都知道了这个公开的秘密。
  
     如果说接受沈某某的贿赂多少算是李启亮在“亲情”方面的关照,那么,他与广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覃某某的来往,便是赤裸裸的权钱交易了。
  
     2003年,覃某某在武宣县开发了一个房地产项目,但是房产竣工以后却一直销路不好。究其原因,覃某某认为主要是因为县政府不执行中央关于不能出售宅基地和进行单位集资建房的规定,致使武宣县私人建房过多。后来,覃某某便找到李启亮,要求县里下个文暂停出售宅基地和进行单位集资建房,李启亮应承了覃某某的要求。
  
     2004年初,覃某某开发的某商贸城要扩大面积,又找到李启亮帮忙。这一次,李启亮亲自找到武宣县规划局分管规划建设的副局长,要其批准该商贸城的调整规划。
  
     为了答谢李启亮的帮忙,覃某某借李启亮出差到南宁的机会,先后三次在南宁的酒店送给李启亮共7万元人民币。李启亮后来在回答自治区纪委办案人员的问话时说:“我也没有太多推辞,就收下了。”
  
     李启亮这个也“收下”,那个也“收下”,慢慢地,在武宣县境内的企业老板们都知道了一个公开的秘密:李启亮手上的权力可以花钱买来为我所用。
  
     假意推辞,陈仓暗度
     当别人把钱放到他手上时,李启亮赶紧将其塞到自己的西装口袋里,还假惺惺地说:“这么客气,那就谢谢了。”
  
     参透这个公开的秘密后,武宣县最大的私营企业老板廖某某捷足先登。
  
     2005年4月,廖某某的泰龙公司在租用武宣县种畜场的土地采矿时遇到了麻烦:武宣县种畜场不同意签订租用合同。四处碰壁之后,他想到了那个公开的秘密:找李启亮。
  
     一天中午,廖某某通过别人介绍约李启亮到一个小巷饭店吃野味。当李启亮开着一辆黑色轿车如约而至时,廖某某满脸堆笑迎上前去:“李书记大驾光临,真是荣幸!荣幸!”李启亮伸出右手,心不在焉地和廖某某握手寒暄。廖某某一面从裤袋里掏出四沓百元面额的人民币递给李启亮,一面小声说:“一点小意思,拿去买点东西。”李启亮见四沓红彤彤的人民币,眼前顿时一亮,但仍故作推辞说:“不用客气,不用客气。”然而,当廖某某把那四沓钱放到他手上时,李启亮赶紧将其塞到自己的西装口袋里,还假惺惺地说:“这么客气,那就谢谢了。”
  
     有所付出的廖某某要李启亮办事并不客气。饭局之中,廖某某请李书记帮忙协调武宣县种畜场尽快签订租地合同。李启亮刚拿了廖某某的4万元,很爽快地说:“这事嘛,好办!”不久,在李启亮的协调下,廖某某的泰龙公司和武宣县种畜场签订了租地合同。
  
     2006年5月,廖某某为建设武宣国际大酒店向武宣县农业银行申请贷款,但几个月过去后,却仍如石沉大海无声无息。廖某某到来宾市找到刚刚升任来宾市副市长的李启亮,李启亮派头十足地说:“向武宣县农行贷款肯定要报到来宾市农行,过一段时间,我要到武宣县检查工作,顺便带市农行的领导下去,到时你向市农行和县农行的领导具体反映申办贷款的情况。”
  
     果然,不久之后,李启亮便带了市农行的领导到武宣县检查工作,廖某某当着李启亮的面,与市农行和县农行的领导具体商谈了贷款的事。2007年1月,廖某某顺利地从武宣县农行贷款600万元。
  
     巧取豪夺,贪得无厌
     李启亮顺势“开玩笑”说:“那你就把这块表给我戴算了。”廖某某立即摘下手表戴在李启亮的手上……
  
     看到李启亮升任来宾市副市长以后更能“办事”,廖某某更是加大了对李启亮“投资”的频率和数额。
  
     在每年春节前,在李启亮购买新房时,在李启亮外出考察中,廖某某都会几万、十几万地送上,李启亮无不心安理得地收下。几年下来,李启亮共收受廖某某贿赂人民币34万元、港币2万元、美金3000元,以及价值6万余元的名贵手表一块。
  
     一天,李启亮约廖某某吃饭,席间看到廖某某手上戴有一块名贵手表。看到李启亮十分在意这块手表,聪明的廖某某当即表示自己不适合戴这块表,说这块表适合年龄大一些的人,自己托朋友已经在香港订了一款新表。李启亮顺势“开玩笑”说:“那你就把这块表给我戴算了。”廖某某立即摘下手表戴在李启亮的手上……
  
     廖某某花钱能买到李启亮手中的权来办大事,如暗夜里的阴霾在武宣县城内四处弥漫,武宣的一些私营老板纷纷如法炮制。
  
     2005年,武宣县某运输公司总经理陈某某为承揽武宣县政府招待所工程,送给李启亮10万元人民币。
  
     2008年下半年,挂靠广西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的个体老板兰某某通过时任来宾市副市长李启亮的帮助协调,承接了金额为955万元的来宾市红水河桥巩水电站库区垫土防护项目。2009年春节期间、2009年3月和5月,兰某某先后三次送给李启亮18万元人民币。
     更有甚者,身为武宣县副县长的林某某,为了自己职务上的升迁,竟也先后于2005年、2008年和2009年春节期间,到李启亮的家中送上12万元人民币。
  
链接@办案者说:

当有敬畏之心

     李启亮接受监督的意识淡薄,胆大妄为,被权力与金钱蒙蔽了双眼,大肆索贿受贿,缘于心中缺少两个字——“敬畏”。
  
     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共产党员“一怕党,二怕群众,三怕民主党派,总是好一些”。所谓“怕”,就是敬畏。领导干部保持敬畏之心,不仅是一种人生智慧,更关乎党性修养和作风品行。
  
     要敬畏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政绩的评判者。李启亮在县委书记、副市长的任上不是把人民群众当做主人,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而是高高在上,麻木不仁,营私舞弊,大搞权钱交易。
  
     要敬畏组织。组织之于干部,犹如阳光、雨露、沃土之于草木。一个人的成长,固然离不开个人的勤奋和努力,但同样离不开组织的培养和同事的支持。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没有了组织,纵有天大本事也毫无用武之地;背离了组织,多大的荣耀都会化为乌有。李启亮摆不正个人和组织的位置,受提拔重用了,觉得是凭自己的能力;从当了县委书记后,他就凌驾于组织之上,一手遮天、独断专行;触犯了党纪国法,没有主动向组织坦白交代,而是心存侥幸,销毁罪证,搞攻守同盟,企图欺骗组织,蒙混过关。
  
     要敬畏舆论。在当今这样一个信息社会和网络时代,舆论代表着社情民意,同时也是不可忽视的监督,领导干部必须接受舆论的监督甚至是考问。但李启亮却对舆论装聋作哑、充耳不闻,你说你的、我做我的,最终在违法乱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李启亮受贿案的几点警示
桂季轩

     2011年5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起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李启亮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受贿案,便是其中的典型案件之一。李启亮利用职权大肆索贿受贿,在房地产开发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违法犯罪,接受私营企业老板的贿赂,给我们留下了深刻警示。
  
     首先,党员领导干部当志存高远。志,“心之所向”。有高远之志,才能大有作为。或者说有大志气、有大气象,才能有大作为。从廉政的角度来说,“苟志于仁矣,无恶也”。有了高远之志,把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置于至高无上的位置,才能抵抗各种诱惑,远离腐败的陷阱。一个有所作为的党员干部,一定是有信仰、有追求、有原则的人,抗俗而不为俗迁,游乎广博天地间,胸怀人民利益事。反之,如果胸无大志,鼠目寸光,蝇营狗苟,为蝇头小利而利令智昏,贪污受贿,就会成为人民的罪人。像李启亮利用职务之便,大搞权钱交易,索贿受贿,其案发后向办案人员坦言,感觉“自己辛苦工作快一辈子了,生活上还不如一个小老板”,志向迷失,最终也就陷入了腐败的泥潭。
  
     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想有所作为,一定要有大气象,彻底从私欲的泥潭里抽身出来,以一种不断质疑自我的反思精神,一种不断超越自我的进取精神,达到生命的新高度,创造人生的大作为。要经得起诱惑、守得住小节、把握住“第一次”。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实实在在做人,清清白白做官,踏踏实实做事,以自己的模范行为,为群众做好表率。
  
     其次,党员领导干部应崇尚学习与加强修养。大志气、大气象的涵养,说来容易,做起来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要崇尚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使读书学习成为充实知识、提高素质的重要途径,成为加强修养、培养高尚情操的有效手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
  
     县委书记、副市长这样重要的岗位,不是你当上了就说明你已经具备了很高的政治素质,仍然需要有一个不断学习、不断加强自身修养的过程。正所谓“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学习不仅是党员干部个人成长进步的基础,更是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沉甸甸的政治责任。李启亮正是由于放松学习和对世界观的改造,没有经受住物质利益的诱惑,私欲膨胀,把权力商品化,大肆为自己为亲友牟利,沦为可悲的“两面人”。
  
     再次,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权力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是导致腐败的重要原因。县委书记作为一个地方的“一把手”,权力不容小视。像李启亮当了县委书记后,独断专行、唯我独尊,搞一言堂、一手遮天,成了名副其实的“土皇帝”,不但助长了李启亮无法无天、胆大妄为的贪欲,也给那些不法私营企业老板以可乘之机。
  
     因此,一要强化上级党委监督。上级党委要特别注重加强对县委书记用人行为、民主决策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对存在问题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纠正;巡视组应该按照中央的要求把工作延伸到县,直接广泛听取各方面包括普通公民对县委书记的意见;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调查制度,对信访等渠道反映出来的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项调查,提高干部使用的准确率和可靠性。
  
     二要加强同级监督。要加强来自领导班子内部、人大、政协以及执纪执法、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的监督,建立多部门相互配合、协调运作的监督格局,形成监督合力。
  
     三要健全群众监督。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群众举报意见箱、对社会公布干部任用监督举报电话、任用结果公示等形式,收集民意,并向举报人反馈举报事项调查处理结果,使群众监督落到实处。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领导干部进行舆论监督。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