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院发〔2012〕68号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工作透明度,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中国美术学院“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中国美术学院“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附件2:中国美术学院“阳光工程”信息公开目录
中国美术学院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