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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学院单位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2015-04-15 14:01:00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自行采购工作,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教计〔2010〕191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等学校小额采购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中国美术学院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申请“单位自行采购”的范围

  高校纳入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和纳入省招投标范围的建设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在上述规定范围之外的下列内容均纳入本办法管理范围。

  1、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由学校自行组织采购的项目,或者经申请省财政厅采监处批准同意以单位自行采购方式的项目。这些项目原则上应有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

  2、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但采购金额标准在5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学生商业保险、学生自费用品、房屋出租、绿化工程、劳务外包等项目纳入本范围。

  3、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经学校招投标办公室批准,单项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10万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零星维修工程、出版印刷等项目纳入本范围。

  4、因特殊情况,经学院党委会议或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的其他项目。

  二、“单位自行采购”项目申报要求

  不论经费来源,凡申请“单位自行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必须按下列要求填报《中国美术学院“单位自行采购”项目申报表》。

  1、采购分类申报。不同大类的采购内容应分别申报。

  2、经费来源保障。采购项目必须有明确的经费来源及经费项目。

  3、采购理由描述。采购部门须清楚描述申请“单位自行采购”方式的理由。

  4、审核、审批

  (1)职能部门审核。职能部门主要是指针对经费性质而定的经费归口管理部门。一般预算经费由计财处审核;专项经费由所在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另外凡涉及工程类项目的须由建管处提出审核意见。

  (2)招投标办公室审核。招投标办公室根据该采购项目性质和申请理由,确认该项目采用“单位自行采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提出采购意见(含招标方式)。

  (3)分管院领导审批。分管院领导根据职能部门和招投标办公室的审核意见,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批。

  (4)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批。招投标领导小组组长根据前述的审批意见,对申报项目进行最终审批。对于重要项目,可以组织招投标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

  三、“单位自行采购”项目采购组织程序

  1、编写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由招投标办公室根据“单位自行采购”项目审批表和采购部门提供的材料于五个工作日内编写完成。工程类项目由建管处专业人员负责编写,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写,招投标办公室审核。

  2、公告与发标。公告与标书由学校招投标办公室统一发布和发放。招标公告在校园网或相关网上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五天。

  3、收取投标书。投标书由学校招投标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收取。投标书采用密封报价并盖有投标单位公章。

  4、选取评标专家。评标专家一般由学校纪监部门在开标前一天从学校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由招投标办公室通知评标专家本人,评标专家成员在评标前负有保密义务。

  5、组建评标小组。评标小组一般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6、开标、评标与决标。开标、评标与决标由学校招投标办公室组织进行,纪监审室负责监督,评标小组根据投标情况和不同采购方式进行评标,最终确定中标单位,并写出“中标纪要”。

  7、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在招投标办公室监督下,由采购部门与中标单位签订。

  8、验收。货物到货验收由采购(使用)部门负责验收,验收无误后填具“到货验收单”并签字确认,学校资产办根据采购货物的重要程度参与监督货物验收工作。零星维修工程验收由学校建管处会同使用部门组织验收。

  9、结算审计。工程类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采购部门负责将项目结算材料送审计部门审计。

  10、付款。采购单位凭发票(相关人员签字)、到货验收单、资产登记单、合同文本、中标纪要、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填制报销凭单,财务审核无误后支付款项。

  四、建立校内评标专家库

  为了使得“单位自行采购”工作公正、合理、有效,学校招投标领导小组不定期遴选专家充实采购评标专家库。专家主要来源于学校和社会各类专业人才。

  五、其他事项

  1、该暂行办法适用于除基建经费来源的所有符合“单位自行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

  2、该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招投标办公室负责解释。执行中如与国家的法律法规不符时,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

  3、“单位自行采购”工作经费的使用管理,参照浙江省招标代理机构的方式执行。

  4、原来“关于做好各类经费中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文件中,关于“单位自主采购”相关内容停止执行。

  附件:1、中国美术学院“单位自行采购”项目申报表

  2、中国美术学院采购评标专家审批表

  3、中国美术学院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图

  

 

 

 

 

中国美术学院

  2013年5月6日